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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受伤是否是工伤.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5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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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加班途中受伤的是否属于工伤【案例】某某是某审计公司的一名排版员。 20 10年“十一”期间,公司接到一批比较急的业务,需要加班排版。 10月 4 日,沈某工作到深夜, 非常疲惫, 在回家的路上不慎被迎面而来的摩托车撞伤, 为此花去医疗费 2000 余元。沈某在加班回家的途中受伤,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龙华律师刘志鑫解答】能享受工伤待遇。按照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所说的“上下班途中”,既包括职工正常工作的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加点的上下班途中。【法律依据】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 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 患职业病的; (五) 因工外出期间, 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2 (六) 在上下班途中, 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 48 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 因战、因公负伤致残, 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 项、第(二) 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 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 故意犯罪的; (二) 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 自残或者***的。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30 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 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 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3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1 年内, 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 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 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包括事实劳动关系) 的证明材料; (三) 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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