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279招摇撞骗罪的定罪与量刑【裁判依据】.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3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3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3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279招摇撞骗罪的定罪与量刑
招摇撞骗罪的定罪与量刑
招摇撞骗罪规定于刑法第279条,共两款,条文如下:
第二百七十九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279招摇撞骗罪的定罪与量刑
招摇撞骗罪的定罪与量刑
招摇撞骗罪规定于刑法第279条,共两款,条文如下:
第二百七十九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本罪的定罪量刑要点: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本罪的要点之一是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刑法中没有 定义,刑法第93条第1款关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定义是:本法所称国家工 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二、招摇撞骗
刑法和司法解释中,没有"招摇撞骗”的定义。从日常语义而言,招摇撞骗 是冒充和诈骗的合体。实务中,将诈骗的特征适用于本罪的"骗”。
本罪与诈骗罪的区别在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构成犯罪 的,择一重罪论处。
三、情节严重 没有查询到关于"情节严重”的规定。
法律依据
19971001 刑法
第二百七十九条【招摇撞骗罪】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 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九十三条【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 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 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 论。
20110408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 应用法律若

279招摇撞骗罪的定罪与量刑【裁判依据】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3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蓝天
  • 文件大小82 KB
  • 时间2022-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