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维修情况的报告公司领导: 根据公司工作安排, 工程部于 2014 年5月 12 日组织一期各参建单位以 3# 楼为样板,将存在的土建及安装方面的问题现场排查,并形成“ 3# 楼存在问题现场检查纪要”书面资料下发到各参建单位限期整改,并要求以 3#楼现场检查纪要为基准,将其余各楼号存在问题一并限期整改完毕; 并于 2014 年5月 13 日重新下发通知, 要求各参加单位引起重视、认真整改; 但迄今为止, 仍有部分参建单位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 严重影响公司工作落实。现建议将一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工程, 另委单位施工, 由此发生的所有工程费用从原施工单位工程款中双倍扣除, 原施工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的一切后果。特此报告工程部 2014 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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