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对服饰广告中“性感”元素的运用进行分析,以期“性感”元素创意能在服饰广告中更正确、更好的表现。
关键词服饰广告“性感”元素“度”
“眼球经济”时代,随着信息的发展,有价值的不是信息,而是注意力。互联网的出现,使得信息极度丰富甚至泛滥,人们的注意力被刮分,相对变得短少。信息越来越发达,注意力资源就越来越稀缺。因此,在除了空气和水之外的广告世界中,要赢得人们的关注就越来越难。据研究,广告的注意以无意注意为主,要使受众从无意注意转成有意注意,广告人发现调动消费者的潜意识是一种屡试不爽的创意方法。引起注意是广告传播的第一步,因此一直以来,颇具争议的“性感”被广泛运用,这类“性感广告”中不乏有质量的作品,但也有很多问题存在。
一、存在问题
1 尺度问题
性感与色情往往是咫尺之隔,性感如果超过了一定的度,就会陷入色情的泥潭。很多广告主为了吸引受众眼球、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不顾符不符合文化环境,不管受众能不能接受,盲目或故意推出一些尺度很大的、引起大争论的“性感”元素广告。我国的“性感”元素广告,比较适合含蓄的风格。对于“性感”元素广告来说,尺度问题是相当重要的。
2 文化问题
世界各国的文化背景是不同的,对“性感”元素的划分也是不同的。对性感的容忍程度也是不同的。欧洲服饰同时驾驭着经典与先锋两匹快马;美国服饰广告追求性感与洒脱;我国的文化背景是含蓄,讲究意境,服饰广告则应注重民族情节与物有所值,强调与世界潮流接轨的时尚感。比方说,我国红豆集团的“红豆”服饰,其品牌“红豆”汲取源远流长的华夏传统文化精华,是从人们早已熟知和喜爱的唐代诗人王维的《相思》这首名诗中得来的。“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的名句使产品品牌充满无尽诗韵,情意绵绵,以
现代文化创意手法,赋予品牌一种强烈的文化色彩和情感。其广告片也是在童声朗诵的《相思》诗中完成的。这则广告让男女间爱慕的情感表现得恰到好处,隐忍含蓄得几乎让人看不出“性感”元素隐藏在何处,因为它与文化已经融为一体了。优秀的性感元素广告要善于利用特定性的象征符码,更要善于把握性感画面、音像与受众的心理联想。促成性感和美感的融合与转化。
3 法制问题
中国现行的《广告法》第二章第七条规定广告不得有淫秽丑恶的内容。而在《广告审查标准》中第十五条规定,广告中适用的画面、形象应当优美、高雅、文明,不得有下列问题:
使人对商品或服务的质量、用途、效果等宣传要点产生误解;使人产生厌恶、恐怖、痛苦等不良感觉;过分感官刺激;有性挑逗或性诱惑;可能导致危险或不良行为发生。第十八条十九条二十条分别对妇女、模特的裸露程度进行了规定。
通读这些
法律法规,我们不难发现,什么广告属于“性暗示”、被判定为“性暗示”的广告具体怎么处罚,没有统一的标准。正是基于这样的原因,往往会出现在某个地方被禁止的播放的广告而堂而皇之在其他地方播放。“性感”广告的身份十分模糊,而不同价值观、道德评判、审美标准的受众。对同一个广告的评价不尽相同,因此对于“性感”广告的查处相应也会出现较大难度。
二、在服饰广告中恰当运用“性感”元素
在广告中利用“性感”元素,丰富了广告的表现手法,增强了广告的吸引力。广告中只有把“性感”元素这把双刃剑运用好了,才能取得好
服饰广告中“性感”元素“度”的把握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