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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科技成果评审办法.doc


文档分类:医学/心理学 | 页数:约21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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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中国电力建设科学技术成果奖评选办法( 2011 年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电力体制改革和电力建设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发展的需要,鼓励电力建设企业技术创新的积极性, 促进技术成果转化,提高电力建设行业的技术创新能力,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 以下简称“中电建协”) 特制定《中国电力建设科学技术成果奖评选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二条中国电力建设科学技术成果奖( 简称“科技成果奖”) 由“中电建协”组织评选,是电力建设行业的最高科学技术奖。第三条科技成果奖的评选,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第四条科技成果奖每年评选一次。第五条本奖项接受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的指导。第二章评选范围和办法第六条本办法的评选范围包括:电力建设火电( 含核电常规岛)、水电( 抽水蓄能)、输变电、风电、新能源工程等施工中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基础理论、科技管理创新方面所取得的研究成果;推广、采用、集成已有的先进技术成果;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取得的技术成果。第七条申报条件:凡申报科技成果奖需本单位组织评审, (获得省部级发明专利授权者可免此条款), 且应用于实践一年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报科技成果奖: (一)电力建设新技术成果(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节能减排、劳动安全技术以及重大技术改造、技术革新、科技管理创新、现代化技术成果应用示范项目等) ,技术先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的; (二)在推广、采用已有的先进技术创新成果过程中,对解决关键技术、技术难点做出创造性贡献,从而使该项成果顺利实施,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三)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或设备,经过消化、吸收,在国产化方面有所创新和发展,并已投入运营或批量生产,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四) 管理创新成果包括:制度、方法、手段、软件、论文、专著、标准,体现出创新性,具有很好的推广价值。第八条科技成果奖的评选将根据成果的创新程度,即技术水平、技术难度、获取专利、实际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推动技术进步的作用进行综合评定。第九条科技成果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一等奖:成果与国内外同类同期技术相比,其主要技术指标或总体技术水平有实质性的创新并处于领先水平,促进行业科技进步作用重大,并取得重大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二等奖:成果与国内同类同期技术相比,其主要技术指标或总体技术水平有实质性的创新并处于先进水平,促进行业科技进步作用显著,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三等奖:成果与国内同类同期技术相比,其主要技术指标或总体技术水平有实质性的创新,促进行业科技进步作用明显,并取得明显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第三章评选机构第十条“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 以下简称“中电建协”) 负责科技成果奖的审定。第十一条中国电力建设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负责科技成果奖的评价工作。第十二条“中电建协”工程部是科技成果奖评审工作的办事机构,负责组织“专家委员会”对推荐申报的成果进行评价。第四章申报和评审第十三条科技成果奖由企业自愿申报。第十四条申报单位包括:建设、施工、监理、调试等独立法人单位,申报单位应组织评审组对申报成果进行审查,加盖公章后上报中电建协。第十五条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成果,由成果主持单位申报。第十六条申报的成果必须无知识产权争议。有争议的成果应在推荐申报前解决,否则不予受理。第十七条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必须是对成果完成做出实质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第十八条申报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的限额数为: 等级完成单位数完***数一等 5 10 二等 48 三等 36 第十九条“中电建协”工程部对推荐申报的成果进行初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参加评审: 一、已经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 二、同一成果同时推荐本奖项和其它同类奖项; 三、未经企业组织评审的成果; 四、不符合本奖项评选范围和相关条件。第二十条“专家委员会”根据初审意见,组织评价。通过评价的成果在“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网( )”上公示后,由“中电建协”审定,对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中国电力建设科学技术成果奖”证书。并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相关奖项。第二十一条授奖证书不作为确定技术成果权属的直接依据。第二十二条如发现获奖成果有剽窃、弄虚作假等重大问题, 经查实后,在媒体上予以公布,撤消其奖励。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中电建协”负责解释。附件 2: 申报序号中国电力建设科学技术成果奖申报书(1) 申报成果名称申报单位( 盖章)申报时间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制一、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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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7-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