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
题目: 试论消费者权益争议的最佳解决途径
姓名: 张禄
学号:
系别专业: 安全防范系司法文秘专业
指导教师: 郑海军
完成日期: 2010年4月1日
指导教师评语:
指导教师签名:
日期:
摘要:在现代社会中,我们每个人都会为个人目的去购买商品而充当消费者。在这些消费者中难免会发生权利遭到侵害的事情发生。简单来说就是拿钱买到了不需要或不想要的东西,导致这种事情的发生大多是因为虚假广告产品品质量不过关等造成的
关键字:消费者权益争议解决途径
目录
摘要…………………………………………………………………………3
关键字………………………………………………………………………3
引言…………………………………………………………………………5
消费权益争议………………………………………………………………5
消费权益解决的途径………………………………………………………6
最佳途径……………………………………………………………………6
结语…………………………………………………………………………8
引言:
消费者是为个人的目的购买或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的社会成员。所以在现代社会中,我们每个人都会为个人目的去购买商品而充当消费者。所以我国是一个拥有13亿消费者的消费大国,在这些消费者中难免会发生权利遭到侵害的事情发生。简单来说就是拿钱买到了不需要或不想要的东西,导致这种事情的发生大多是因为虚假广告产品品质量不过关等造成的。一个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服务如果他买到了假冒伪劣产品,如果他买到不合格产品而商店拒绝退换,甚至受到商店的欺骗时。他一般可以采取这几种手段:
正文
一、消费权益争议
消费者权益争议是指在消费领域中,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因权利义务关系产生的矛盾纠纷,主要表现为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中,由于经营者不依法履行义务或不适当履行义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消费者对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不满意,双方因此而产生的矛盾纠纷。
下面我先举几个例子:
王女士在2004年末花6000元购买一套真皮沙发,使用半年后沙发竟然生了虫,皮子也出现了质量问题。王女士多次找经营者协商退货,却遭到了拒绝。无奈,王女士于2005年4月份将经营者投诉至市消费者协会。市消费者协会在调查时,经营者不予配合,并对调解问题一拖再拖。消费者协会依据家具的三包规定,向经营者告知,经营者应对王女士所购买的商品给与维修,如无法修好,应给与推货。市消费者协会针对经营者对告知的敷衍和塘塞,向其警示如对消费者的问题不答复,消费者协会将依据《消法》的职能通过新闻媒体给与披露曝光。在这种情况下,经营者接受了调解,按消费者要求退回了全部货款6000元。
这起案件是一起典型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经营者违背《消法》第三章第23条,即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按着国家规定或者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保修、包退、包换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经营者无理由拒绝消费者的合理要求。这样经营者对售后服务的三包进行逃避,实质是一种失信的行为,对这样的经营者应该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如屡次出现此类消费纠纷,则通过新闻媒体给与披露,让失信的经营者没有销售市场。
2004年12月17日,消费者杨某将刚买不久价值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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