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资格考试案例分析.doc


文档分类:经济/贸易/财会 | 页数:约256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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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执法资格考试案例分析( 2017 年合集) 甲,男,1974 年6月5 日出生, 户籍所在地:A市B区, 现住 A市B 区某小区。 2004 年3月 20日6 时许, 甲窜至 B 市, 暗中尾随被害人乙至某医院南门附近, 用匕首架在乙的脖子上, 将乙挟持至附近的一个废弃的建筑物内, 强行从乙的身上搜出现金 1000 元和 1 张存有少量金额的信用卡,甲逼迫乙向该信用卡内存现金 10 万元。乙便其妻子打电话,谎称自己开车撞伤他人,让其立即向自己的信用卡内存入 10 万元救治伤者并赔偿损失。乙妻信以为真,向乙的信用卡内存入 10 万元。甲将 10 万元取出后,将乙放走。乙报案后, B 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3月 24 日,公安机关将甲抓获,并在其住处当场搜出作案工具( 匕首)。B 市公安机关对甲进行讯问的同时, 又组织另外 5 人和甲一同让乙辨认, 乙当即辨认出甲。 3月 25 日,公安机关将甲刑事拘留。办案单位以流窜作案为由对甲延长拘留期限至 30 日。此前, B 市公安机关与 A 市公安机关取得联系,甲无其他犯罪经历。问题: 1. 甲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并说明理由。 2. 公安机关应当收集哪些证据? 3. 甲作案时使用的匕首应当如何处理? 4. 在办案过程中,办案单位有哪些不当之处? 答案要点: 1 、甲的行为应当定性为抢劫罪。其理由是:甲使用暴力手段压制乙,迫使其当场交出财物,符合抢劫罪的犯罪构成。本案中, 甲对乙有控制人身自由的非法拘禁行为, 但其是抢劫罪的暴力表现, 不能单独成立非法拘禁罪。乙妻往甲的信用卡内存钱, 并不是甲利用乙的人身自由受控而胁迫乙妻的结果, 并不符合绑架罪利用人质安危取得财物的行为模式。所以,甲的行为构成抢劫罪。 2 、甲的供述,乙的陈述,乙妻的证言,信用卡的存取记录,银行关于甲取款的录相资料,现场勘验笔录,辨认笔录,甲使用的匕首。 3 、应当予以扣押,并制作《扣押物品、文件清单》,一份交物品持有人,一份附卷备查;并在侦查终结后,连同案卷一并移交同级人民检察院。 4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 249 条规定,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 7 人,办案单位组织 6 人(包括甲在内)让被害人进行辨认,违反法律规定。 5、公安机关对甲延长拘留期限 30 日的做法不正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 110 条第 1 款规定:“流窜作案,是指跨市、县管辖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甲虽然居住在 A 市,但其在居住地及其他市、县并未作案, 只是在 B 市抢劫作案一起, 故不能认定甲流窜作案。因此, 不应对甲延长拘留期限至 30 日。 2011 年8月9 日上午, 钱某到 A 县公安机关报案称:“ 10 分钟前, 一名男子乘其不备从其手中抢走一个皮包, 包内装有现金 500 元”。当天下午, 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 将在 A 县其住处的犯罪嫌疑人张某(男, 22岁) 抓获, 并将其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讯问。经审查, 张某供述了抢钱某皮包的违法事实, 并交代 2009 年 10 月份, 其与赵某、孙某预谋盗窃, 该三人了解到 B 县王某家经常周末没人, 便于某个周末晚上破窗而入准备窃取财物, 不料当晚王妻在家睡觉并被惊醒, 其便让赵某、孙某继续翻找财物, 自己逼问王妻存折密码, 因见王妻色美, 忽生歹念, 其强行奸污了王妻。8月 11 日,公安机关民警到 B 县赵某姐姐家找到赵某,并以涉嫌盗窃罪拘传赵某到公安机关接受讯问。同日,公安民警在 A 县一洗浴中心内找到孙某, 并将其带回公安机关继续盘问。8月 12日,A 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并将张、赵二人刑事拘留, 并决定耿、刘两名民警主办此案。其后,耿、刘两名民警因办理其他案件外出***,于8月 15 日才对赵某、孙某进行第一次讯问,并查明赵某刚满 15 周岁,孙某刚满 17 周岁。 8月 17 日, A 县公安机关决定对赵某和孙某解除刑事拘留转取保候审,赵某由其姐姐交纳 2000 元保证金后回家,孙某则由其父亲作保证人提供担保后回家。问题: 1. 张、赵、孙三人的行为如何定罪处罚,并说明理由。 2. 公安机关在办案时存在什么问题? 答案要点: 1、a 在本案中,张某乘人不备夺取他人财物的行为,符合抢夺罪的构成要件,构成抢夺罪。 b 张、赵、孙共同实施的盗窃行为,其中张、孙构成盗窃的共同犯罪,因赵某不满 16 周岁,其盗窃行为不构成犯罪。张、孙两人在主观上有盗窃的共同故意, 是经过预谋, 并事前观察过作案地点; 在客观方面张、孙共同实施了盗窃行为;在犯罪主体上亦符合二人以上的要求,因此构成盗窃罪的共同犯罪。 c 在本案中,张在犯罪过程中,突起歹念,***王妻。***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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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7-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