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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案例.docx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34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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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4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 1 、构成性: 1 )客观要件 2 )主观要件 3 )因果关系: 1 、客观规则理论条件说确定因果关系,危险性 2 、违法性: 1 )正当防卫 2 )紧急避险 3 )被害人同意或推定被害人同意 3 可归责性: 客观规则理论:制造和实现禁止的危险 1 )结果避免可能性 2 )客观预见可能性 1 、客观注意能力 2 、主观注意能力 3 )违法认识可能性和违法性认识错误 4 )期待可能性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罪】故意***的, 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构成要件: 1 、对象:客体:属于***罪构成要件的保护范围。人: 在刑法理论上, ***罪中的“人”最早可包括分娩开始, 最迟可至呼吸心跳全部停止。 1) 出生的标准: 独立呼吸说。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对“人”生命的认定一般从独立呼吸(较分娩说为晚)开始。该说存在的问题是:根据着手时点与实行行为分离的理论,意在伤害胎儿的攻击母体的行为,可以构成针对胎儿的伤害罪。按此理论,意在杀死胎儿的攻击母体的行为, 应当构成针对胎儿的故意***未遂。问题在于, 如果攻击母体的行为直接造成胎死腹中, 则刑法上的“人”的形态始终未出现, 结论应当是不构成针对胎儿的任何犯罪。但这就产生了悖论:一方面,按分离理论,至少是没有消除胎儿出生为人的机会的攻击行为, 尚构成针对胎儿的故意伤害或故意***的未遂。另一方面, 直接消除胎儿出生为人的机会的攻击行为, 应当是更加严重的行为, 却不构成针对胎儿的任何犯罪。这会出现罚轻不罚重的现象。为了解决上述矛盾, 出路之一就是认为所有的意在杀伤胎儿的攻击母体的行为,无论结果如何,都不构成针对胎儿的犯罪,而是构成针对母体的故意伤害罪。 2 )死亡的标准:传统上采取综合标准, 死亡标准则综合考虑自发呼吸停止、心脏跳动停止、瞠孔反射机能停止(较脑死亡为晚)。临床上所指的脑死亡, 是指包括脑干在内的全脑功能丧失的不可逆转的状态。张的观点是:采取脑死亡标准必须以法律的明文规定为依据。 2 、行为:包括作为与不作为。导致被害人死亡的方式本身无关紧要; 除了常见多发的通过施加外力或内部伤害或下毒等方式和手段之外, 传染给对方致命性病毒也是***。同样通过精神或心理上的因果流程也能引起他人死亡,例如利用恐惧心理吓死他人。 2 / 34 ***行为必须具有非法性。教唆或帮助***。传统的理论以及司法实践认为, 教唆帮助***属于共同犯罪中的教唆犯或帮助犯, 一般作为情节较轻的故意***罪处理。第一,对于不具有间接正犯性质的***,不以犯罪论处。 1 )实行行为不存在说。否则有违罪刑法定原则,不是***行为。 2 )自我答责的法理。生命处分权属于自我决定权的范畴。 3 )***合法性说。共犯从属性的法理。***不是刑事不法行为,教唆帮助***没有创设法所不允许的风险。但必须严格限定***的成立范围, 只有当被害者主观上有意识地自主追求或放任死亡结果发生,并且客观上在最后关键时刻自己支配者终结生命的行为。有观点认为, 法外空间说可以为司法实践提供理论根据。首先, ***属于不受法律评价的法外空间。***没有违反行为规范, 也不是合法行为。***虽然没有造成法益侵害( 静态的法益概念: ;动态的法益概念:法益处分的自由也是法益的构成要素,权利人可以自主的对这些外在载体加以处分、利用、支配) ,但是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其次,法律不对***作出评价, 但是对于***的间接参与, 可以构成违法行为, 为以后增设教唆帮助***罪提供理论依据。第二, 教唆帮助***原则上不处罚, 但有两种例外情形: 欺骗不能理解死亡意义的儿童或者精神病患者, 或凭借某种权势或利用某种特殊关系, 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心理强制方法是他人***,属于故意***罪的间接正犯。 1 )利用邪教蒙骗他人***,不以故意***论处,利用迷信破坏法律事实罪处罚刑法第三百条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 致人死亡的, 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利用邪教胁迫他人***,以故意***论处《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 条规定,“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制造、散布迷信邪说,指使、胁迫其成员或者其他人实施***、自伤行为的,分别依照刑法第 232 条、第 234 条,以故意***罪或伤害罪处罚。” 2) 达到了间接正犯的程度: 1 )对生命法益本身的危险性进行欺骗。例如,医生或家属以伪造病历或其他方法欺骗病人说,其患上了绝症或只有两个月寿命等等,致使病人***。这里要看,这种错误是否属于难以避免的错误, 是否属于在一般社会观念中, 易于相信也易于因此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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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7-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