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
保护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
保护法实施细则
年月日国务院批准年月
!"##$ % &’"##$ ( (
日国家文物局令第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以下简称
* +!
文物保护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 -
第二条革命遗址纪念建筑物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
. . . .
建筑石窟寺石刻等文物分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
. . , , .
自治区直辖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县自治县市级文物保护
. . .
单位
-
纪念物艺术品工艺美术品革命文献资料手稿古旧
. . . . .
图书资料以及代表性实物等文物分为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
, ,
珍贵文物分为一二三级
. . -
第三条文物保护法第三条规定的主管全国文物工作的
国家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是指国家文物局国家文物局对全国
, -
的文物保护工作依法实施管理监督和指导
. -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保护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
%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的文物保护管理机构为
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不设立文物保护管理机构的文化行政管
! "
理部门为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各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管理本
#
行政区域内的文物工作
#
第四条各级公安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城乡规划部
$ $
门和海关应当依照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
" "
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
第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将文物事
业费和文物基建支出分别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由同级文物行
"
政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其中文物基建支出以及文物修缮维护
" $
费和考古发掘费等应当专款专用严格管理各级文物行政
" " #
管理部门所属文物事业企业单位的收入应当全部用于文物
$ "
事业作为文物保护管理经费的补充不得挪作他用
" " #
第二章文物保护单位
第六条不同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依照文物保护法第
"
七条规定的程序核定公布
#
文物保护法第七条第一款所列的文物中尚未公布为文物
保护单位的由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予以登记并加以保
" $ $ "
护
#
第七条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应当依照文物
"
保护法第九条的规定自核定公布之日起一年内划定并作出
" "
标志说明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文物保护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
%
单位的保护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
! " " #
县自治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由县自治
" " ! "
县市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
" #
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不同文物
的保护需要规定文物保护单位的具体保护措施并公告施行
!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文物保护
" "
单位的保护措施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 #
县自治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措施由县自治县
" " " "
市人民政府规定
#
第九条对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
建筑物古建筑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使用单位或者其上级主
" ! "
管部门可以建立保管所或者博物馆等专门保护管理机构负责
保护没有专门保护管理机构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 !
应当责成使用单位或者有关部门负责保护或者聘请文物保
!
护员进行保护
#
第十条文物保护法第七条第一款所列文物中有使用单
位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群众性文物保护组织没有使用单位
! $
的附近的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可以建立群众性文物
!
保护组织对文物进行保护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群众性
! #
文物保护组织的活动给予指导
#
第十一条文物保护单位向社会开放应当符合国家文
!
物局规定的条件并根据其级别报经同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
! !
审核同意
#
第十二条根据保护文物的实际需要可以在文物保护
!
单位的周围划定并公布建设控制地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文物保护
! !
单位周围的建设控制地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
" ! !
物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城乡规划部门划定报省自治区直辖
" ! !
市人民政府批准
#
县自治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周围的建设控制地带由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