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等级鉴定标准
伤残等级鉴定具体标准
Ⅰ级伤残
、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伤致;
;
(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 (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肌力2级以下)伴大小便失禁。
;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
,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
:
,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心功W级;或心功不全,心功五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
、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严重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
上)或三肢以上完全丧失功能。
%以上。
Ⅱ级伤残
、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智商34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随时有人帮助才能完成; ;
,容貌损毁,完全丧失进食和语言功能;
;
(二肢以上肌力2级以下);
(肌力2级以下)。
:
,另一眼盲目4级;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低视力3级以上; (或严重畸形)伴双眼低视力4级以上;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盲目4级以上,另一眼盲目5级;
;
,牙关紧闭,完全丧失进食和语言功能;
、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或折断20枚以上,无法安装义齿或修补,容貌损毁,咀嚼和语言功能严重障碍;
(或严重畸形);或双耳极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另一侧耳廓严重畸形;
,容貌损毁和器官功能障碍。
,呼吸功能障碍。
。
:
,呼吸功能障碍;
,心功Ⅲ级;或心功不全,心功Ⅱ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另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
***、***损伤致瘢痕挛缩,***闭锁完全丧失功能。
(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或二肢完全丧失功能。
%以上.
Ⅲ级伤残
、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药物不能控制,大发作平均每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月四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周七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月三次以上;
;
;
(二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肌力3级以下人
。
:
,另一眼低视力3级;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低视力2级; (或严重畸形)伴双眼低视力3级以上;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低视力3级以上,另一眼盲目4级以上;
;
(直径小于5°);
、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或折断16枚以上,无法安装义齿或修补,容貌损毁,咀嚼和语言功能障碍;
,容貌损毁,进食和语言功能严重障碍;
(或严重畸形);
,另一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另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
(或严重畸形);或双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另一侧耳廊严重畸形;
%以上,容貌损毁和器官功能障碍。
,严重影响呼吸功能.
:
,挛缩,颈部活动度完全丧失,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
。
:
伤残等级鉴定标准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