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质检监函〔2014〕612号
质检总局关于开展儿童用品质量安全
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
儿童用品质量安全关系儿童健康成长,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为深入贯彻中国质量大会精神,构建“放、管、治”三位一体的质量提升格局,加强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大力开展儿童用品质量提升行动,经总局研究,决定集中部署开展儿童用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以下简称“儿童用品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有关要求,深入开展儿童用品质量提升行动,促进消费环境改善,把加强儿童用品质量安全监管作为全系统强化消费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动员全系统力量,严格市场准入,强化监督检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儿童用品质量违法行为,修订完善儿童用品产品标准,促进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促进提高儿童用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监督检查重点
以童装、童鞋、童车、玩具、儿童家具、儿童安全座椅、婴幼儿纸尿裤、婴幼儿奶瓶等与儿童健康安全密切相关的产品为重点产品;以消费者投诉、媒体曝光、抽查不合格、伤害监测系统发现的儿童伤害案例、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以及有其他质量违法行为记录的企业为重点企业;以无证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假冒伪劣、标实不符、“三无”标注等质量违法行为和制假黑窝点为重点查处对象;以儿童用品生产企业集中区、质量问题多发区、货物集散地、进口量大的口岸为重点区域。
三、专项行动方式和内容
(一)严格儿童用品市场准入管理。对辖区内所有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玩具、童车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清查,重点检查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是否全部获证,认证证书是否有效,生产工艺、设备、管理等是否符合发证要求,产品及其销售包装的标识标注是否与认证证书一致。对实施生产许可管理的婴幼儿奶瓶生产企业,严格按照许可准入条件发证,对辖区内的婴幼儿奶瓶生产企业组织全面清查,重点检查企业必备生产条件是否符合发证要求。对清查发现的质量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认监委、监督司)
(二)加大儿童用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将儿童用品列为监督抽查的重点,在开展儿童用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的基础上,各地要结合实际组织对8种儿童用品开展地方监督抽查,力争覆盖辖区内所有儿童用品生产企业。结合消费者关注、媒体反映和历年监督抽查情况,依据强制性标准要求,突出抽查与儿童身体健康密切相关的安全指标
。加大抽查结果信息公开,严格抽查后处理工作,依法处理抽查不合格企业,约谈质量问题严重的企业。在对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抽查的同时,积极组织开展电子商务领域儿童用品质量监督抽查。(监督司)
(三)严厉查处儿童用品质量违法行为。组织执法力量,集中开展儿童用品质量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无证生产销售、违反强制性标准、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标实不符、利用标识进行质量欺诈等质量违法行为。对于发现的质量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涉嫌违法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对于制假黑窝点,要报告地方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予以取缔。大力强化国家产品伤害监测工作,加大儿童玩具缺陷调查力度,对监督抽查不合格、存在危及人身健康安全的儿童玩具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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