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特大火灾事故案例
王昕
上海市田林路888弄7号
021-33671108
**********
一
三
二
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经过简介
四
责任认定及处理
事件背后
五
事故警示
一
事故经过简介
2010年11月15日13时,上海胶州路728号教师公寓正在进行节能改造工程,在北侧外立面进行电焊作业。14时14分,金属熔融物溅落在大楼电梯前室北窗9楼平台,引燃堆积在外墙的聚氨酯保温材料碎屑。火势随后迅猛蔓延,因烟囱效应引发大面积立体火灾,最终造成58人死亡、71人受伤的严重后果,建筑物过火面积12000平方米,。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俞正声、韩正等上海市委、市政府领导第一时间全力组织灭火救援,迅速成立事故善后处置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伤员救治、遇难者家属安抚、受灾群众安置及人员抚恤、财产赔付等善后工作。
11月17日成立了国务院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公寓大楼“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经过***,查清了事故原因、性质和责任,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二
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调查组查明,该起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是一起因企业违规造成的责任事故。
事故的直接原因:在胶州路728号公寓大楼节能综合改造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违规在10层电梯前室北窗外进行电焊作业,电焊溅落的金属熔融物引燃下方9层位置脚手架防护平台上堆积的聚氨酯保温材料碎块、碎屑引发火灾。
二
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的间接原因:
一是建设单位、投标企业、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串通、虚假招标和转包、违法分包。二是工程项目施工组织管理混乱。三是设计企业、监理机构工作失职。四是市、区两级建设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监督管理缺失。五是静安区公安消防机构对工程项目监督检查不到位。六是静安区政府对工程项目组织实施工作领导不力。
三
责任认定及处理
根据国务院批复的意见,依照有关规定,对54名事故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其中26名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8名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28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责任人中,包括企业人员7名,国家工作人员21名,其中省(部)级干部1人,厅(局)级干部6人,县(处)级干部6人,处以下干部8人。
上海“11.15”特大火灾事故案例分析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