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书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甲方自愿将坐落在黑龙江省富锦市幸福小区A栋25号车库()房地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
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壹拾捌万元整;即人民币小写¥ 。
乙方在2013年4月23日,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伍仟元整 ,即小写¥ 。
双方约定2013年5月1日乙方交付剩余房款壹拾柒万伍仟元,介时甲方向乙方交付房产及房产原始购买凭证(地税发票)。
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并保证该房产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甲方收到全部房款后将房产交付乙方,并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本合同签订后,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贰佰违约金,逾期30日视为毁约。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卖方): (印) 乙方(买方): (印)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址: 住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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