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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销假制度.doc


文档分类:管理/人力资源 | 页数:约4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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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销假制度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秩序,严肃公司劳动纪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员工均应按公司规定填写《请销假审批表》,并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无特殊情况不得补假。假期到期回公司上班,必须先到公司企管部办理销假手续。
第三条:外出因故不能按时回单位请假(事假除外),需事先告知本部门领导和企管部,事后按实际天数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四条:假期类别
(一)婚假
符合法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在本市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如回原籍结婚,根据实际所需时间增加路途天数,最长不超过10天。符合晚婚年龄者(男25周岁,女23周岁)婚假增加至15天,其中一方达到晚婚年龄的,婚假增加至10天。请婚假人员需经企管部审核后方可按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二)丧假
职工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给予丧假3天。路途所需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天数,最长不超过10天。
(三)产假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女职工,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怀孕七个月以内引产者享受产假30天。
(四)病假
1、职工因病不能坚持上班,应办理请假手续,请病假需出具公司指定医院证明且一次请假(住院除外)不得超过7天(含)。需要住院治疗的须持指定医院出具的住院证明和相关治疗证明且不得超过90天(含),在上班期间突发病症要向部门领导请假并通知企管部方可休假,并在康复上班后两日内补办请假手续。未在上班期间突发病症要向部门领导电话请假,并在企管部备案,康复上班后两日内补办请假手续。
2、工作期间一般不得离岗看病,如有特殊情况,须经部门领导批准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3、出差期间患急、重病,可就近入院治疗,出具医院证明。企管部核实后,享受病假待遇。
4、长期病假:是指请病假时间超过七天的假期。
(1)请长期病假手续:请长期病假的人员必须持指定医院(XX市人民医院、XX市中医院、XX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并持请假条,经部门(车间)领导、主管副总、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
(2)销假手续:经批准请长期病假的人员其请假手续必须在企管部备案,假期期满需携带住院手续、出院手续、费用清单到企管部办理销假手续,凡手续不全的,病假按事假执行。若有特殊情况无需住院治疗的,应有定点医院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和定期治疗的费用清单,否则病假按事假执行。
(3)出差人员请销长期病假手续:出差期间患急、重病的人员,需就近治疗的,可先在企管部备案,病愈出院后,凭诊断证明、住院证、出院证、费用清单办理销假手续,手续不全的,病假按事假执行。
(4)长期病假人员调岗:部门内因员工请长期病假,此项工作又不能由其他人员暂为代理的,可以向公司领导写出书面报告,经部门领导、主管副总、总经理批准后将请长期病假人员上交企管部另行安排工作,并对空缺岗位提出增补申请。企管部应在规定时间内将人员补充到位。请长期病假人员假期期满销假后,由企管部根据其身体状况另行安排工作。请长期病假人员应服从企管部安排,并在企管部规定时间内到新岗位报到,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报到或不报到。企管部另行安排工作期间工资仍按病假待遇执行。无故不按规定时间报到者按旷工对待。
(五)工伤
因工受伤,须在24小时内报企管部,经确认核准后,除抢救外应到定点工伤医院(XX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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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人xunlai783
  • 文件大小60 KB
  • 时间2017-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