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承租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为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特制订本合同,现厂内车间间 m2,办公室一间。由乙方租用甲方场地,租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一、租金每年人民币元,租金每年一次性交清,先交后用。签订协议后,乙方交付齐第一年租金。往后租金数按姜坊村土地租金增减情况每年调动(或增或减)。
二、租金交纳在每年合同到期后三十日内交清下一年租金,超期一日按租金总数的5%作为违约金。
三、厂址与界限:厂址坐落803省道东侧300米处,寿济路以北,竞迅公司以西。
四、如合同到期,甲方继续出租,乙方继续租用。同样价格下,首先由原乙方租用。如合同到期后合同解除,乙方须保证甲方原厂内的车间设施的完整与畅通。因仓库屋顶年久失修,如发生泄漏维修费由甲方负责。
五、乙方在合同期内的一切政策性收费、税,如治安费、水源费、安全费、工商费、土地使用税、税费,均由乙方负责。
六、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有一方因各种原因想终止合同的履行,须提前90日向对方提出申请,在征得对方同意的条件下方能终止,并按照合同法由提议方赔偿对方合理的经济损失。如乙方违约,必须交清当年的承租费,并且赔付甲方合理的实际发生费用。如甲方违约,须退还当年的租金,并由甲方承担乙方的建设、拆除及搬迁等一切
经济损失。
七、在合同期内,如遇国家占地征用,甲乙双方须服从国家征调。国家征用土地导致乙方不能继续经营使用,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八、甲方在签订合同以前,所有债权、债务、经济纠纷、社会关系等全部由甲方负责。
九、因乙方是租用停车场内后面一排仓库,甲方须为乙方预留仓库前装卸车场地。
十、办公室安门、仓库安装防盗网、更换已坏玻璃,库内房顶、地面、墙壁堵洞找平、维修库门、清理卫生、顺电线等费用由甲方负责。
以上条款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处理。
合同签约地:桓台县鑫磊物流停车场
承租方:
出租方:
年月日
出租、承租合同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