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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最终版).pdf


文档分类:管理/人力资源 | 页数:约30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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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与多、低层住宅平行布置,主朝向为南北向时,高层住宅位于南侧,其最小控制距离按高层住宅与高层住宅平行布置规定控制;高层住宅位于北侧,其最小控制距离为20米。2、高层住宅与高层住宅平行布置时最小控制距离应满足本条规定的日照要求。3、高层住宅与高、多、低层住宅并列、垂直、对角布置时最小控制距离均不得小于13米,同时兼顾景观设计要求。4、高层住宅与多、低层住宅对角布置时,对角最小控制距离按并列布置间距控制。项目若分期建设,则按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规划设计方案计算控制间距,。:..8米;中高层与低层、多层之间不得小于15米;高层住宅建筑之间控制距离不得小于18米。。4医院病房楼、休(疗)养院住宿楼的生活用房和大、中、小学教学楼及幼儿园、托儿所的生活用房和教学用房的间距应按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和行业相关专业要求进行控制。3。2。5非住宅建筑与住宅建筑的间距,以住宅建筑为主体,。。。2。7建筑既非平行也非垂直布置的间距:1、当两栋建筑夹角小于等于45度时,、当两栋建筑夹角大于45度时,。8当相邻建筑所处场地有地形高差时,其建筑间距要求应增加(或减去)地形相对高差。3。2。9住宅建筑底层为商业、车库等非住宅用房时,。2。10住宅及文教卫生类建筑在满足以上规定的建筑间距前提下,必须编制日照分析报告,并满足日照要求。日照分析报告应包括建设用地周边建筑(包括拟建、已建、正在建设和已经规划许可的建筑),12:..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单位应对编制的日照分析报告的准确性负责。由于日照分析报告结果不真实、不准确而产生后果的,编制《日照分析报告》的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3。2。11本章规定以外的建筑类型和布置形式的建筑间距由市规划主管部门具体核定。建筑退让3。3。1沿建设用地边界线(或称用地红线)、城市道路、公路、河道、山体、铁路两侧以及工程管线保护区周边的建筑物,其建筑控制线退让距离除符合消防、抗震、防灾、防汛和交通安全、景观绿化、环境保护、文物保护、卫生防疫等方面的要求外,。、专项规划,建筑退让按已批规划执行;历史风貌地区对保持原有街道空间延续性有保护和限制要求的,建筑退让按其保护规划要求执行。3。3。、西边界时,多层以下建筑不小于6米、高层建筑不小于10米的距离控制;南、北边界时,多层以下建筑不小于10米、高层建筑不小于20米的距离控制;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地块周边已有建筑物的,建筑控制线小于建筑间距要求的,按建筑间距的要求控制建筑退让距离。2、建筑控制线及其他规划控制线,、各控制线同时控制时,应满足最大退让距离要求。。4住宅建筑沿建设用地相邻地界外的建设项目为文、教、卫建筑或其他非住宅建筑或公共绿地的,建筑控制线同时满足消防安13:..,应以满足消防安全和行业相关专业要求进行控制;界外为住宅建筑或有特殊要求的非住宅建筑,应同时满足本规定第3。2。2、。4条的有关要求。。6沿城市道路两侧的一般民用建筑建筑物后退让道路规划红线的最小控制距离不得小于表3—4所列要求。临城市道路建设营业门面的建筑物后退让道路规划红线需再增加20米。民用建筑后退城市道路规划红线最小距离表3—4道路红线宽度L(米)L>6060≥L>4040≥L>20L≤20多高层多高层多高层多高层建筑层数层主体裙房层主体裙房层主体裙房层主体裙房后退距离2025201520151015105105(米)5米以上,。3。7沿城市道路两侧的工业厂房、物流仓库等建筑物、构筑物,其后退道路规划红线的最小控制距离不得小于表3—5所列要求。工业厂房、物流仓库等建筑后退城市道路规划红线最小距离表3-5道路红线宽度L(米)L>6060≥L>4040≥L>20L≤2024米以下24米24米以下24米24米以下24米24米以下24米建筑高度(含24米)以上(含24米)以上(含24米)以上(含24米)以上后退距离810583533(米)14:..注3米以上。3。3。8建筑沿建设用地边界建筑控制线按以下要求退让距离。高度在8米以下建筑按不小于3米的距离控制;高度在9米以上、18米以下建筑按不小于5米的距离控制;高度在19米以上建筑按不小于8米的距离控制;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界外为住宅建筑或有特殊要求的非住宅建筑,除应满足上表退界距离规定外,应同时满足本规定第3。、3。2。4条的有关要求。2、建筑控制线及其他规划控制线,、退让距离必须满足消防要求。、游乐场、体育馆、展览馆、博物馆、大型商场、宾馆、较大公共建筑等有大量人流、车流集散的建筑物,其后退道路规划红线距离应满足停车、人流集散的要求,除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另有规定外,一般不小于30米,并应留出停车或回车场地。;有相邻建筑物时,退让用地边界最小距离不得小于9米;有特定要求的地区除外。工业厂房、物流仓库项目建筑物的地下部分或单独建设的地下建筑物退让道路红线或用地边界最小距离不得小于3米;有特定要求的地区除外。其他地下构筑物(市政公用管井、管沟除外)退让城市快速路、15:..5米;退让城市次干道以下道路红线或用地红线不得小于3米,且不得影响道路结构与管道敷设。。11沿铁路两侧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应符合以下规定:1、总体规划确定沿铁路两侧设有绿化隔离带的,两侧建筑物距绿化隔离带距离应不小于5米;未设有绿化隔离带的,按下列要求退让:高速铁路两侧建筑与最外侧轨道中心线距离应不小于50米;铁路干线两侧建筑与最外侧轨道中心线距离应不小于20米;铁路支线、专用线两侧建筑与最外侧轨道中心线距离应不小于15米;铁路两侧围墙与最外侧轨道中心线距离应不小于10米,围墙高度应不大于3米。2、在铁路两侧修建高层建筑、高大构筑物(如水塔、烟囱等)、可能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危险品仓库和厂房与轨道的距离须经论证并按铁路等相关规范规定审核审批。3、在铁路道口附近进行建设的,。3。12道路交叉口四周的建筑控制线退让道路规划红线距离应按转角处道路红线切点连线的垂直距离L进行退让控制,并按表3-—6道路红线宽度L>6060≥L>4040≥L>20L≤20L(米)高层高层高层高层多多多多建筑层数主裙主裙主裙主裙层层层层体房体房体房体房16:..223025252015201515(米)50备注3。3。13工业厂房、物流仓库等建(构)筑物的建筑控制线退让道路红线切点连线的垂直距离:建筑物高度在24米以下不小于10米;。14围墙退规划道路(绿带)红线不少于1米,大门退规划道路(绿带)红线不少于6米,规划有特殊要求的项目退红线距离可适当调整。3。3。15沿城市内河两侧的建筑物退相邻绿化带距离不小于8米;沿规划保留水沟(渠)。3。16旧城区及传统商业街两侧的建筑在满足消防、交通、管线敷设前提下,退让道路规划红线距离由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依据详细规划确定。。17在其他确有必要的情况下,。、建筑间距、消防、抗震、公共空间安全等方面的要求外,并应符合卫生和景观相关规定。,按已批准的控规或城市设计建筑高度控制。3。、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17:..建设控制地带和风貌协调区建筑高度的控制应符合《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和文物保护的有关规定。。4市规划主管部门应依据航空管理部门提供的城市规划区内净空障碍物限制面的平面、斜面和净空控制范围图及相关文件进行净空控制。凡在机场净空保护范围内,新建或改建建(构)筑物的高度必须符合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规定的净空保护要求。高度控制以机场所在地地面高程为计算标准。3。4。5电台、电信信号发射塔、气象站、雷达站、微波通道、卫星地面站、军事工程等周围建筑和涉及公共安全的建筑物等对周围环境有特殊要求的设施,当其处在各种技术作业控制区范围内时,其附近规划用地内建筑高度、建筑形式和距离均应符合限高要求或其他有关规定。停车设施配建3。5。1居住区内宜采用地下车库,配套公共建筑应独立设置临时停车位,其车位数量均不得低于建设项目停车设施配建标准参数表3—7的规定。3。5。2城市规划区内的办公、商业、宾馆、医院、专业市场等公共建设项目必须配建与其规模相应的机动车停车场(库),停车场(库)配建标准不得低于建设项目停车设施配建标准参数表3-7的规定,采用地下停车时,应保证室外停车位的数量不得低于核定配建18:..30%,—7项目单位机动车自行(电动)车备注配套公共中心车位/100㎡建筑面积≥≥㎡营业面积≥0。5≥7。5居停车集贸市场车位/100㎡营业场地≥0。4≥㎡营业面积≥≥3。5区医疗诊所车位/100㎡建筑面积≥0。3≥1。5住宅商品住房车位/—1。52停车保障性住房车位/户0。52中、高档宾馆车位/(快捷)车位/客房0。。85非市属行政办公车位/100m2建筑面积0。56金融、贸易设施车位/100m2建筑面积0。55饭店、酒家车位//100m2建筑面积110城大型影、剧院车位/百座520市一般影(视)厅车位/百座315公体育馆车位/百座2。5—3。20座位数>4000共体育馆车位/—2。520座位数<4000停体育场车位/百座2。5-3。515人数>15000车体育场车位/—2。515人数<15000位会议中心车位/百座525配博物、图书、展览馆、车位/、区级综合医院车位/100m2建筑面积23其他医院、诊疗所车位/。520中学车位/百学生0。350小学车位/百学生0。35市区车位/每公顷游览面积220风景名胜郊区车位/每公顷游览面积31519:..车位/每公顷游览面积城市公园车位/每公顷游览面积660火车站车位/高峰日每千旅客36长途汽车站车位/高峰日每千旅客26公交枢扭站车位/高峰日每千旅客115工业厂房区车位/.5注1、本表机动车停车位以小型汽车为标准当量表示;第六节临时建设管理3。6。1临时建设工程应当符合以下规定:(一)建筑层数必须控制在二层以下(含二层),高度不得超过8米。(二)临时建设应当按照国家规范及相关技术规定执行;如在市区旧区执行有困难的,在不严重影响周边环境的条件下,可以由市规划主管部门具体核定其建筑间距、高度等,建设单位(个人)应当与有直接影响的相邻方达成协议。(三)沿城市重要道路的临时建设不得影响城市景观,。,严格控制临时建设用地,临时建设用地应当符合以下规定:(一)禁止在城市近期建设用地内安排临时建设用地。(二)禁止在城市公共绿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河道蓝线范围、教育用地、城市道路红线内安排与其所在用地性质无关的临时建设用地。(三)历史遗址、优秀近代建筑、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建20:..风景名胜保护区范围内,以及城市规划保留的街区内的临时建设用地应当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3。6。3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改变临时建设用地规划性质和临时建设工程的使用性质,确需改变的,、构筑物不得转让、买卖。临时建设用地不得出让、转让或租赁,并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3。、临时建设工程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期满后建设单位(个人)必须自行将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拆除,恢复原状。确需延长使用的,应在期满前60天内向原批准机关申请延期,申请延期以一次为限,期限不得超过一年;一宗建设项目只能延期一次。城市道路交通管理4。0。1各级公路进入城市规划区即成为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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