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用工管理协议
甲方:
乙方:
根据《》精神,甲、乙双方就招聘、使用职工、维护劳动者保护法权益等事项,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⒈乙方招聘员工时,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用甲方范围内员工。
⒉为保护稳定乙方必须遵守甲方规定,即:企业用工必须保证使用%的甲方劳动力。
⒊乙方所有内部用工招聘均须在甲方劳动力资源中心挂牌招录,实行公开竞争,择优上岗;甲方负责提供相关信息咨询、指导、协调、组织和服务。
⒋乙方使用甲方内部员工,均须交纳养老保险费用和医疗保险费用办理个人养老保险帐户;甲方负责收缴、管理相关费用,办理相关手续,接受乙方员工查询、监督。
⒌乙方所有用工均受《劳动法》、《劳动保护法》、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法律、政策的保护,均须签订劳动合同,明确责任权利和劳动关系,甲方负责履行监督职能。
⒍乙方须对全体员工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全知识,完善安全设施,发生重大工伤事故按《职工工伤处理办法》执行。甲方负责组织工伤认定、劳动鉴定、工伤评残、责任划分及争议处理。职工个人待遇和相关费用按标准和责任确定,由乙方承担。
⒎甲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处理乙方与员工间的劳动争议。若有不服,可向上级仲裁委员会申诉。
⒏乙方在遵守有关法规、政策、协议的前提下,自主决定用工条件、用工待遇、用工方式,有权决定招聘、奖励、处罚、辞退内部员工。
⒐甲方因社会发展和经济环境需要,制定、修改、完善的相关政策,乙方必须严格执行。
⒑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⒒甲乙双方以本协议书为有效法律文本,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登记手续。
⒓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三份。
甲方: 乙方:
企业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企业负责人:
签订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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