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市本级转移支付支付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省对我市本级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决算数为920,457万元,我市本级对下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决算数为321,55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省对我市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情况
(一)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540,796万元。其中:
1、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90,461万元。
2、老少边穷转移支收入1,124万元。
3、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530万元。
4、结算补助收入156,531万元。
5、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收入518万元。
6、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12,696万元。
7、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收入6,933万元。
8、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收入164,566万元。
7、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收入16,135万元。
8、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2,146万元。
9、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20,400万元。
10、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101万元。
11、固定数额补助收入68,655万元。
(二)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17,550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4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1,810万元。
3、教育支出12,833万元。
4、科学技术支出674万元。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036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888万元。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896万元。
8、节能环保支出27,005万元。
9、农林水支出57,029万元。
10、交通运输支出5,853万元。
1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297万元。
12、商业服务业5,891万元。
13、住房保障支出131,527万元。
1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628万元。
(三)返还性收入62,111万元。其中:
1、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45,502万元。
2、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9,609万元。
3、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469万元。
4、其他税收返还收入6,531万元。
二、我市对下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情况
(一)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235,593万元。其中:
1、均衡性转移支付支出23,5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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