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为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管理,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科学合理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高效配置土地资源,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市城市总体规划》,结合我市2017年经社会发展形势,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落实中央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新要求,严格落实节约优先战略,切实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坚持总量适中、结构合理、统筹兼顾、重点保障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土地供应、提升保护资源水平,强化保障发展能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推进城镇化、工业化发展。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指标(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2017年度全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为**公顷,其中市本级500公顷。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2017年度全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2017.00公顷,其中商服用地366.52公顷,工矿仓储用地825.9公顷,住宅用地540公顷(其中普通商品住房用地482.2公顷、保障性住房用地57.8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40.17公顷,交通用地110.69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3.61公顷,特殊用地20.12公顷。2017年度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500公顷,其中商服用地100公顷,工矿仓储用地100公顷,住宅用地200公顷(其中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195.67公顷、保障性住房用地4.33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67公顷,交通用地33公顷。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布局根据《**市城市总体规划》、《**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市空间布局功能定位的要求,2017年土地利用供应计划指标中,新增建设用地主要用于各地中心城区和国家级、省级工业园区建设,其中市本级新增建设用地主要用于济宁高新区、济宁北湖度假区、某新区和运河生态经济区建设。城市其他项目所需新增建设用地主要使用农村综合整理指标和工矿废弃地调整利用指标。商品住房及商业服务业等经营性用地主要使用存量建设用地。
三、土地供应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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