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复审备案申请表
企业法定代表人意见:
一、本标准已通过了本单位组织的专家组的审查,各项技术指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同意本标准批准、发布。
二、本单位对本标准的内容及实施后果负责。
三、本单位所提供的标准备案材料合法、真实。
四、本标准所涉及的现行有效强制性标准如下:
1、
2、
3、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盖章)
(填写不下可另附页) 年月日
单位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单位电话
法人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企业标准名称
企业标准编号
原标准备案号
代替标准号
采用的国际标准编号及名称
采用程度
产品生产者名称
联系人
生产者地址
联系电话
备案部门意见:
经办人签字:
(盖章)
年月日
注:1)生产者名称及地址应填写异地生产或被委托加工的企业名称和地址。
2)该标准备案有效期为三年,到期企业未办理相关手续,将被注销备案。
附件2-1:
企业产品标准审查单(会议纪要)
标准名称
聚酯(PET)食品瓶企业标准
企业名称
遵义中土粮油收储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杨海良
审查情况:
2011年7月20日遵义市质监局组织了张冰、刘云虎、向丽萍、张昆贤、余丽娟等专家对遵义土粮油收储有限公司起草的聚酯(PET)食品瓶企业标准进行了评审讨论,评审谈论内容包括了标准中的所有内容。
经过专家组的评审讨论,提出了对该标准:1、范围2、内容格式3、其他检验项目等的修改建议,经修改后,专家组建议通过评审备案。
附件2-2:
企业产品标准审查单(会议纪要)
企业产品标准审查专家组意见
姓名
单位名称
职务
表决意见
签字
联系电话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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