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建设项目的施工管理、质量管理、投资管理,严格工程建设管理程序,切实推行项目管理办法,明确项目管理的职责及工作标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建设项目的管理。
项目的划分与项目部的组建
第三条公司工程项目管理部按照所承建的工程内容,依据工程的规模、性质和特点,参考设计原则,将所承担的项目划分为便于管理的若干个单项工程,组成项目部,对若干个单项工程实行项目部管理。
第四条项目部由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和专业项目代表组成。项目经理由工程项目管理部推荐,石化公司任命。专业项目代表由项目经理按项目需要拟人选,并上报工程项目管理部,经工程项目管理部和石化公司批准后,成立项目部。
第五条项目部职能人员在项目部成立之日起,统一由各项目经理领导,由项目经理负责日常工作考核、考勤等管理。
第六条项目部从工程立项后,负责从工程准备、施工到工程验收、资料归档全过程的项目管理,直至该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第七条项目经理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担任。
第八条项目经理在任职期间,石化公司视其目标完成情况及工作情况,提出进行调整或更换意见。项目经理可视各专业项目代表的工作情况,有权对其提出罢免通知,并报上级部门批准后生效。
项目部的职责与权限
第九条项目部的基本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公司有关规章制度。
2、按照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针对工程项目的规模、特点等,组织制定总体控制目标,包括进度、质量、投资、安全等四大目标,并对各控制目标进行分解,形成目标控制系统。
3、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和目标控制系统,从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到竣工验收的各个阶段进行动态管理,确保总目标的实现。
4、负责做好与地方政府部门、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供应部门以及项目使用单位的协调工作。
5、执行项目准入管理制度,参与招标、合同谈判及合同签订,监督检查合同的履行。
第十条项目部的设计管理职责:
1、项目部组织设计、技术、生产等部门进行基础设计审查,就生产工艺、设备引进、设备选型等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根据工程总体进度计划的要求,与设计部门共同确定、落实出图计划,以及施工现场派驻设计代表等事宜。
3、组织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和使用单位等有关人员,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4、项目部负责本项目的设计变更和材料代用单的管理,并严格执行上述技术文件的审批、发放程序。
5、项目部在工程进行到一定阶段时,组织该项目的“三查四定”工作和参加该项目的“三同时”验收工作,并组织有关单位落实解决查出的问题。
第十一条项目部的施工管理职责:
1、负责组织制定本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审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
2、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准备工作和现场的“五通一平”情况,并及时审批开工报告。
3、定期检查项目的施工进度,并与原定计划进行比较,如发生偏移,应进行调整,或组织赶工,或修改计划。
4、定期组织现场协调会,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设计、技术、安全和材料供应等方面影响进度的问题。
5、项目部负责组织本项目的日常施工、单机试运、竣工验收工作,配合投料试车。
第十二条项目部的投资管理职责:
1、项目部在审批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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