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授予与管理办法(试行).doc


文档分类:办公文档 | 页数:约3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3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3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授予与管理办法(试行)

来源:    2008-6-4    浏览:  914
字体【大  中  小】    

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学时授予与管理办法(试行)

为不断完善继续教育管理制度,提高继续教育质量和实际效果,推进继续教育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发展,根据《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结合我省专业技术人员学时授予与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   学时要求
2008年1月起,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时制,继续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教育活动,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时间每年为72学时,5年内累计不少于360学时;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时间每年为32学时,5年内累计不少于160学时。
 
二、学时授予标准
(一)经各级继续教育主管部门认可,各部门、单位、行业有计划、有组织的开展各种培训、进修等继续教育活动,经考核考试合格,均按课程或内容规定的学时数计算;考核考试不合格的,不计算学时。
 
(二)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脱产、半脱产或进修,按实际学****日计算学时。
 
(三)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科研、设计、管理工作的获奖成果或正式发表的论文、出版论著、译著等,均可折算为继续教育学时。(以下分值均是独立完成时的分值,若是合作完成的,需按其每人工作量比例分计学时)
 
县(处)级成果计30学时;地(厅)级成果计40学时;省(部)级成果计70学时;国家级成果计80学时。
学术、技术论文在系统内交流刊物发表的计10学时;在刊型内部资料上发表出版的计20学时;在国内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的计30学时;在国内公开的核心刊物(北图、SCI收录)上发表的计50学时。
参编公开出版的论著、译著、教材,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不足5万字的计20学时、5万字以上不足10万字的计30学时、10万字以上的计40学时,专著计80学时。
(四)单位举办的学术报告、专题讲座、技术操作示范、新技术推广等,主讲人每次按所授课时数两倍折算学时,参加人员按实际听课时数,凭组织单位开具的证明折算学时。
 
(五)参加国家或省组织的高级研修班,凭结业证书,每次计算40学时。
 
(六)出国留学、出国讲学、参加国际学术技术交流、进修访问,时间在一个月内的计30学时;一个月以上不满二个月的计50学时;二个月以上不满三个月的计60学时;三个月以上不满四个月的计70学时;四个月以上至半年计80学时;半年以上至一年计100学时;一年以上的,每超过一个月增计10学时。
 
(七)在任职年限内参加各种在职学历教育,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完成学****任务的,凭其所读院校的考试合格成绩单或证明,每门合格课程计10学时。
 
继续教育对象在完成规定学时的同时,单位不得剥夺参加与本岗位相关的外派等学****培训的权利。
 
三、学时登记和考核
(一)全省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继续教育对象统一使用省人事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由继续教育对象本人保管,作为参加继续教育的凭证。
 
(二)项目主办单位授予相应项目类别的学

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授予与管理办法(试行)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3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771635255
  • 文件大小34 KB
  • 时间2018-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