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市西政区人民院
传票
案 号
(2013)西民初字第0001号
案 由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被传唤人
李欣
工作单位
或住址
东安市西政区解放路23号
传唤事由
开庭审理
应到时间
应到处所
东安市西政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
注意事项:
1. 被传唤人必须准时到达应到处所。
2. 被传唤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材料及本传票来院报到。
3. 被传唤人收到传票后,应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盖章。
合议庭组成
人员名单:
审判长:刘哲审判员:王照审判员:何富田
书记员: 王砾
日期:
本联送达被传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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