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环宇药业有限公司
关于社会养老保险管理规定
为体现党和政策对广大民众的关心与关怀,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结合临湘市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参保原则:凡在本公司工作的适龄员工(经试用合格正式录用及男60周岁,女50周岁以下),本着自愿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按国家政策规定办理。
缴费起始时间:凡符合进保条件的新员工自进公司之日至社保部门规定的时段止老员工按全年时段计算;
缴费时间:每年的11-12月份为公司统一向社保所缴费时间一年一次;
缴纳标准及方式:缴费标准为社保部门电脑设置程序的下限线基数,其中单位部分由公司承担,个人部分由参保者自负。缴纳方式为公司代扣代缴,即个人部分从其工资中每月预扣200元待年底统一缴费时结款,多退少补。
其他事项
、凡参保缴费只能以岳阳环宇药业有限公司的户名,不能以第二个名义或第二个地方缴纳。
(2)、户口在外地的未参加养老保险的可以在临湘进机参保,如已参加了社保的因微机管理原因再无法进机,但可以将其档案转来临湘再续缴,对未将社保档案转来而导致社保无法缴纳的视同自行放弃;
(3)、经总经办讨论同意的企业聘用的各类工程师、技术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户口所在地缴纳养老保险,但必须提供参保的正式发票,且公司仅承担理应由企业承担的那部份。
(4)、对自行放弃或不想参保的员工不计发社保资金补助(因社保资金只进入国家指定帐户,不发放到本人);
(5)、一旦达到退休年龄的员工即刻停止缴费;
(6)、本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因以前属于公司筹建期,诸多条件还不成熟);
(7)、未尽事宜经公司总经理会议研究报公司董事会决定。
岳阳环宇药业有限公司
2013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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