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设施管理服务协议
为了加强住宅小区的统一管理,维护住户合法权益,确保小区内的各项公共设施及财产的安全,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制定本协议:
一、服务宗旨与原则:
以“住户至上,质量第一”为宗旨,坚持方便住户,文明服务。
二、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管理
1、24小时受理住户报修,建立维修服务回访制度,有回访记录。
2、房屋及设备维修和供水供电供暖设施管理应达到标准。
3、定期以及冬、雨季和天气异常时对房屋和公共设施设备,道路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安排抢修,对质量较差,易出问题的部位应及时记录备案。
4、重点检查:每年年底或年初对托管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养护和维修。
三、保洁服务
1、小区内设有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每天清运一次。
2、小区公共场所每天清扫一次、楼道每日清扫1次,共用部位玻璃每季清洁1次,无卫生死角。
3、小区内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半年检查1次,并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季度检查1次,每年清掏1次,发现问题及时清掏。
4、二次供水水箱按规定清洗,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四、绿化养护管理
对草坪、花卉、绿篱、树木定期进行修剪、养护。
定期清除绿地杂草、杂物。
预防花草、树木病虫害。
五、保安服务
1、小区24小时有专人值勤,实施日常巡视制度,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3小时至少巡视1次,
2、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六、消防管理
建立消防责任制:定期进行消防训练,保证有关人员掌握基本消防技能,消防设施、设备有明显标志;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放置合理,定期巡视、检修。
六、车辆管理
负责对停车位进行统一规划、划分、车辆管理实行出入证制度,车辆应停放有序。
收取车辆管理费的应有专人负责看管:机动车应指定专用停车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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