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家庭教育中的父母角色
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生育制度》,“。。。。。父母是抚育孩子的中心人物。”
一、父母角色的特点和教育行为规范
角色概念是美国著名社会学家G_H_米德首先从戏剧中借来的。社会是天然的舞台。
角色特点:1、天然的不可转移性。父母对子女的关系是唯一的。孩子成长为怎样的人,起奠基作用首先是父母的教育。2、角色的持续性。持续的时间是从孩子出生直到自己的生命结束。(职业角色、夫妻角色)3、父母角色与子女角色的对偶性。互动功能。父母,既是教育者、有时被教育者(随时发现自己在教育孩子中的失误,改善教育自我)。4、深刻性。深深的烙印。
2、父母的教育行为规范。1997年3月,国家教委和全国妇联颁布。
二、父母素质及其对子女发展的影响
父母素质:自然素质(生理素质) 社会素质(心理、道德、文化、教育素质)。
心理素质:尤为母亲的心理素质在孩子性格的形成中关系更为直接。
文化素质:父母的文化程度高是孩子成才的有利因素。子女在校成绩优秀的可能性随双亲受教育的水平的提高而明显增高。品德表现也随父母亲的文化程度有明显差异。
中国城市独生子女人格发展状况与教育的调查资料显示:父母的文化程度与溺爱型、否定型、放任型、干涉型陈显著的负相关。
品德素质: 父母的深深的烙印。前苏联苏霍姆林斯基《家长教育学》,孩子道德发展的源泉以及根部在与母亲的智慧情感和内心的激情,人在自己的道德发展中变得如何,决定于有什么样的母亲。
父母的特殊素质:教育素质(人才观、亲子观、儿童观、教子观)。期望较高的学历水平轻视能力培养
学习压力对儿童人格发展的不良影响
家庭因素与儿童学习压力的相关分析:积极体验越少学习压力越大。压力来自父母。
爱德华个人偏好表:成就需要、亲和需要、扶助需要、持久需要、谦卑需要、攻击需要。
儿童道德优点: 家务劳动时间与儿童的独立性显著相关。勤劳勤俭的品质培养。
教育方式(教育观念+教育行为):情绪的传导作用,性格形成的作用(粗暴=愤怒、固执、任性;友好=同情心、友善、亲切、善于交际;过分保护照顾=独立性差、依赖、被动性格明显;冷漠=孤独性格与行为),行为规范作用。
六类家庭教育方式:溺爱型(过多满足,包办),否定型(否定多于肯定,批评责怪打骂),民主型(尊重信任平等),过分保护型(越粗代庖),放任型(不了解、过分迁就),干涉型(日常活动限制)
爱或接受这一行为维度对孩子的影响很大。在温暖的感情背景下更有利于将父母的价值观和社会化目标传递给孩子。
不利-有利
家教类型
道德发展
人格需要
1
否定型
不利于社会道德的养成、学习不努力精神的养成,文明素养较差、个人信用较差、勤劳勤俭较差
有较高谦卑需要和攻击性需要,不利于培养持久需要
2
过分保护型
妨碍孩子独立性的发展,勤劳勤俭,助长不良习惯和不思进取的思想
降低亲和需要、增长谦卑需要
3
放任型
社会道德、学习不努力、勤劳勤俭精神差
降低持久需要,增长攻击需要
4
溺爱型
不利于培养勤劳勤俭,主助长学习不努力的不良习惯
不利发展成就需要
5
干涉型
缺乏学习的主动性,学习不努力
降低亲和需要
6
民主型
五类道德优点:
社会道德
学习努力
独立性
创造性
勤劳勤俭
八类缺点:
学习不努力
文明素养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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