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为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的直接联盟,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
促进网络营销产业化的发展,充分利用方广泛的市场资源优质和发挥方网络营销推广技术平台的能力,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的直接联盟。
。
。
,更进一步的开发市场潜力,逐步形成一个规范化,全国性的营销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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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甲方承接或者甲、乙方双方共同确立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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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运营过程中,凡与市场销售相关的一切问题,甲方担当所有责任。
,导致客户不满意,多方努力也无法挽留时,退还所收全额款项70%以上金额。
以净利润为标准进行划分。
净利润=总收益—成本支出(域名费用、空间费用、税费)—活动经费15%
分成比例:
首笔费用:甲方提取35%,乙方提取50%,乙方两人平均分配25%。
后期费用:若是按销售额提成方式,分成比例为:甲方、乙方各提30%,余下10%作为活动经费。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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