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刑法分则案例 PPT.pptx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17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17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17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案例九发言代表---PPT制作---答记者问---提问记者---提问记者---刑法分则第三大队CONTENT案情介绍行为分析结论A、B深夜侵入甲宅行窃时,被甲、乙夫妇发现,于是A拿起甲宅厨房的菜刀逼迫甲、乙交出财物,甲将家中仅有的1万元交给A后,A、B仍嫌不足,要甲也将提款卡交出,并说出密码,否则将杀死甲、乙,甲只好顺从A、B的意思。当甲交出提款卡,并说出密码后,A为了不留后患而改变不杀甲、乙的意思,将甲、乙砍死,B则始料未及。A、B离开甲宅后,B因A杀甲、乙一事,心里非常不安,而先行离去。A则自行到银行,以甲的提款卡连续提取10万元现金。试问A、B的行为应如何处置?A、B侵入甲宅行窃,被发现,A持刀逼迫甲乙交出财物,甲交出1万元,A、B仍嫌不够,逼迫甲乙交出提款卡和密码,甲乙顺从A为不留后患,砍死甲、乙,B始料未及A、B离宅后,B先行离去,A独自前去银行,提取甲的提款卡中10万元现金A、B侵入甲宅行窃,被发现,A持刀逼迫甲乙交出财物,甲交出1万元,A、B仍嫌不够,逼迫甲乙交出提款卡和密码,甲乙顺从为盗窃而入户AB成立抢劫罪的共同犯罪,犯罪形态为既遂,犯罪数额为11万元,且具有“入户抢劫”的加重情节。被发现犯意转化,实施抢劫【盗窃罪】刑法第264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客观方面:违背他人意志强行取财(通常是要求秘密窃取)本案中A、B基于入户盗窃的共同故意进入甲宅欲实施盗窃行为,进入甲宅时视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被甲乙夫妇发现)而无法继续进行下去,依据法条规定,一般情况下盗窃公私财物,要求数额较大才构成盗窃罪,但若具有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情节的没有数额要求,所以A、B应成立盗窃罪未遂,两人在盗窃罪的范围内成立共同犯罪。但因为后来AB的犯意发生了转化,使用暴力压制被害人反抗强行取财,且抢劫也包含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取得他人的财物,二者都侵犯财产法益,所以定抢劫罪一罪即可,不需两罪数罪并罚,否则会对非法占有财物的行为进行重复评价。客观方面: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压制反抗,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条(抢劫罪的既遂、未遂的认定)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既侵犯财产权利又侵犯人身权利,具备劫取财物或者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两者之一的,均属抢劫既遂;既未劫取财物,又未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后果的,属抢劫未遂。轻伤以上后果取得财物A、B被发现后A从厨房拿出菜刀逼迫甲乙交出财物、交出提款卡并说出密码的行为属于压制反抗,暴力取财的行为,应构成抢劫罪。虽然A、B事前只有共同盗窃的故意,但是当被发现之后,A产生了抢劫的故意,B也同意,二人当场达成了共同抢劫的故意,B为A实施抢劫行为提供了物理上和心理上的帮助,所以A、B成立针对1万元现金和信用卡的抢劫罪的共犯。A、B侵入甲宅行窃,被发现,A持刀逼迫甲乙交出财物,甲交出1万元,A、B仍嫌不够,逼迫甲乙交出提款卡和密码,甲乙顺从【转化型抢劫罪】刑法第269条,犯盗窃、诈骗、抢夺。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分则案例 PPT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17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h377683120
  • 文件大小4.76 MB
  • 时间2018-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