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讲社会中介组织在中国的发展及其性质
张云德教授
中国市民社会发展的历史回顾
1. 中国传统社会中没有对应于西方的市民社会
如果把实体的市民社会视为一个连续统一体,那么这个连续统一体在中国是残缺的。中国传统社会的政治特征表现为家国同构。在“普遍王权”的笼罩下,中国没有“市民阶级”,社会呈现出高度一元化和同质性的结构特点。中国传统社会是以王权为中枢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道德大一统秩序,从来就没有出现过国家与社会的分离,也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市民阶级,更谈不上市民社会。
(1) 晚清以降的市民社会问题
对于晚清帝国的市民社会问题,论者意见不一。有国外学者指出,晚清中国并没有一个对应于西方“市民社会”的话语或概念,萧功秦指出,市民社会在晚清就已开始发育。
1927年国民党建立南京国民政府后,并没有结束四分五裂的乱世局面。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完全否认这一时期社会生活所发生的许多重要变化。这一时期,大致可以看做市民社会在中国的畸形发育时期。
(2) 新中国成立后市民社会的发育停滞
1949年新中国的建立为现代化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权主体,建立起一个总体性社会即一种结构分化程度很低的社会。总体性社会是一种社会高度一体化、整个社会生活几乎完全依靠国家机器驱动的社会。这一时期,市民社会的发育实际上处于停滞状态。
(3)改革开放以来市民社会崛起
改革开放使中国社会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市场经济的发展带来了利益结构的调整和产权制度的变革。
随着多元利益格局的产生,推动了社会阶级和阶层的急剧分化与结构的复杂化。传统意义上的工人、农民、干部和知识分子四大群体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
在经济体制改革的推动下,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也不断取得进展。独立于政治国家的非官方组织,如各种行业协会、学会、文化团体等大量涌现出来。
对照我国目前的社会实际,可以说我国正在步入市民社会。与此相联系,各种独立的社团、组织和利益群体如雨后春笋般地在中国大地上迅速出现。社会中介组织正是这段时期中国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所出现的新事物。
二. 中国社会中介发展原因探析
社会中介组织作为一个新的事物,其产生的原因归根到底是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引起的市民社会逐渐形成的结果。除此之外,快速发展的原因还有以下几个:
第一: 政府机构改革的推进。政府在转变其职能的过程中,放弃了某些过度膨胀的权力,为中介组织的发展腾出空间。
第二: 单位职能的分解。改革,单位所承担的社会职能复归于社会,相应地就要求大量的社会中介组织能够承担起部分责任。
第三: 现代社会出现的新问题。这就为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我国社会中介组织的产生主要有三种类型:
①由政府机构改革转化而来的社会中介组织。
②由原来国有企业某些职能部门转化而来的社会中介组织。
③社会自身产生出的社会中介组织。
三. 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
社会中介组织的介入改变“政府——企业”两极相连格局的思维定式,从而形成了“政府——社会中介组织——企业”这样一个三元权力结构的稳定格局。,作为“半官半民”的、不带主观色彩的社会中介组织在严格的法律法规约束下,一般能站在比较客观、公正的立场上,以其灵活的方式、积极有效的行为介入,,缓和冲突,使各种利益纠纷得以解决,相互关系得以转化、协调。
社会中介机构运用专门的知识和智力劳动提供特定的社会服务,发挥其鉴证、监督以及决策支持和信息反馈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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