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珠海市房地产登记中心.doc


文档分类:管理/人力资源 | 页数:约1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1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1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珠海市房地产登记中心

公告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现梁运玲向我中心申请办理其于2013年向珠海恒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位于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西路889号地下室1051号车位的房地产权登记。梁运玲为非本小区业主,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三年五月八日
(共印 2 份)
珠海市房地产登记中心 2013年5月8日印发

珠海市房地产登记中心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1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170486494
  • 文件大小56 KB
  • 时间2018-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