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法律制度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法律制度
一、概述
二、预防与应急准备
三、报告与信息发布
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五、法律责任
一、概述
2003年5月7日国务院第7次常务会议通过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5月9日公布与实施
(一)立法背景(Background of Legislation)
国际背景
国内背景
SARS暴发
1、美国炭疽危机
Anthrax in USA
1990–2002 某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经济影响
英国—疯牛病
> 90亿美元
1990-1998
坦桑尼亚
霍乱
3600万美元,1998
日本疯牛病27亿美元, 2002
秘鲁—霍乱
海产品出口障碍,1991
美国—大肠杆菌0157
食物召回/
定期销毁
香港—禽流感屠宰家禽, 1997
印度—鼠疫17亿美元, 1995 L
马来西亚— Nipah
生猪屠宰, 1999
上海甲肝暴发
山西朔州毒酒事件
南京汤山中毒事件
河北白沟苯中毒事件
报告非典病例
非典肺炎死亡病例
医务人员感染
医务人员死亡
5327
349
900多
30多
(二)概念(definition)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重大传染病疫情:某种传染病在短时间内发生,波及范围广泛,出现大量的病人或死亡病例,其发病率远远超过常年的发病率水平的情况。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法律制度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