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性作业的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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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险性作业的安全管理
。在抢险过程中用火作业应按应急预案中的规定执行。
、临时用电、高处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针对作业内容,应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作业区域所属部门签发《安全施工许可证》,落实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措施。
“用火作业许可证”中的安全措施,安全消防处监督执行并予以安全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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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焊等各种焊接作业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烤、煨管线、熬沥青、炒沙子、铁锺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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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管线作业:
各车间生产区域内所有煤气管线及煤气管线相连的设备(包括各煤气水封)所属范围20米之内的动火;。
(由原先的三级作业变为二级作业,二级作业变为一级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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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文大厦内除与煤气管线并行的氨水管线的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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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经吹扫、处理、化验分析合格后的动火作业。
。(当各类二级非明火作业用火点处在该区域时按三级用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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