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环卫处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公开信.doc


文档分类:办公文档 | 页数:约4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4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4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环卫处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公开信
环卫处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公开信
为了加大城市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改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促进城市建设发展,优化城市居住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建设部和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和《湖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试行办法》、《衡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我县进一步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凡县镇范围内的居民、个体工商户、各商业网点、集贸市场、营运车辆、经营性停车场、建筑工程和其他建设项目、沿街作业形成垃圾污染的各有关单位以及门店开张、红白喜事燃放鞭炮产生垃圾污染的等,都应按规定主动到县环境卫生管理处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二、县开云镇范围内的财政拨款的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应按标准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对拒不缴纳的,将由财政部门按规定实行代征。
三、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从7月1日起由过去的有偿服务费转变为行政性征收,征收执法主体为县环境卫生管理处,县环卫处将严格按山价字[]21号文件标准实行征收。
四、城市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所有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按规定的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装入相应的垃圾袋内,投入指定的垃圾容器或收集场所。禁止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
欢迎广大市民、单位对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执法人员的征收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附:相关规定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第三十八条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处以应

环卫处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公开信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4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jiqingyong345
  • 文件大小139 KB
  • 时间2018-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