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班组劳务承包合同书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方将工程钢筋工程劳务承包给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后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二条、甲、乙方驻工地代表:甲方代表姓名: 乙方代表姓名:
第三条、 质量标准、文明施工要求及工期:
1、工程一次验收合格,主体结构达到结构优质。
2、文明施工达到北京市标准化工地要求,满足JGJ59-2011的标准。
3、总工期:日历天。
开工日期:暂定为201年月日
竣工日期:暂定为201年月日。
第四条、 乙方承包范围、承包方式及承包单价:
:依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纪要、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各专项方案)所编制的全部钢筋分项工程和现场文明清理所有工作内容。
、包辅料和小型手电动工具、包质量等的方式由乙方进行单价包干。
、按实结算:甲方按本合同双方约定内容、条件,对乙方所完工程量经甲方验收合格后,计算支付乙方工程费【单价包干,包括人工费、小型机械费、辅助材料费等低值易耗品、工具机具费、管理费、利润、人工降效等】。
承包单价按如下相加计算:
基础及主体结构(基本单价):¥元/m2(按建筑面积计算);
辅材及劳保用品费: ¥元/m2(按建筑面积计算);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费:¥元/m2(按建筑面积计算,若此项不达标,结算时将扣除此单价);
工程质量费: ¥元/m2(按建筑面积计算,若此项不达标,结算时将扣除此单价);
承包价格所包含的内容:
、制作、绑扎、机械连接、焊接有关全部施工内容。乙方承包内容包含但不局限于本工程所有钢筋(含钢筋马凳、水平梯子钢筋、竖向梯子筋、措施筋等)的制作、绑扎、焊接(单双面焊)、机械连接套丝、安装等;
;
、无齿锯锯片、焊条、扫把、手动工具、劳保用品(其中安全帽及安全带必须是国家检验合格的产品)、水泥垫块、花岗石垫块等、保护层垫块的制作;
;
、上车;
(梯子)、电梯门洞护栏栅等;
塔吊基础钢筋制作及安装;
。
。其单价在协议执行期内固定不变,协议约定的所有劳务用工都已综合考虑进协议单价内,乙方不得以协议价未包含为理由要求给予点工、签证或拒绝施工。
、施工设备、材料、制造、安装、调试、维护保修、管理、利润及协议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权利、义务等所应有的费用。
,发包人、设计、监理或甲方提出的任何建议、变更、方案、要求,乙方应合理进行采纳,但是均不予结算。
,如出现统统被视为无效。
: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给他人;未经甲方允许(书面形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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