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合同甲方:易县易州镇东市村李海乙方:易县易州镇东市村李增义根据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一、乙方将本村南血山村东北大坡南起1号承包的地经营权流转给甲方两年,甲方将此地块下挖壹米,挖出的土由甲方自行处理,在挖的同时必须注意平度,挖完由甲方将地整平,乙方的地南头不够高度的由乙方负责垫平。二、乙方将地流转给甲方的时间为2014年10月31日至2016年10月31日,时间为两年,在此期间土地承包费由乙方负担。三、甲方将本村南血山村东北大坡南起2号承包地的经营权流转给乙方长期,平整土地由乙方负责,自2016年10月31日开始向集体交纳承包费,2016年10月31日前的承包费由甲方负责。四、甲方将1号地块整平于2016年10月31日归还给乙方,乙方将1号、2号土地合块统一经营。五、空口无凭,立字为证,双方签字生效。六、合同签约日,2014年月日。甲方: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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