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改变世界会计成就未来
新会计准则和新税法比较及纳税调整
第一章新法和新准则的变化
一、新所得税法的主要变化
二、新会计准则的主要变化
三、新法和新准则在税收上的衔接
一、新所得税法的主要变化
1、企业所得税纳税人认定条件的变化
新所得税法统一以法人为单位纳税。
(1)原所得税法下,内资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主体是独立核算单位,外资企业的纳税主体则是法人。
(2)在新所得税法里,不是独立法人主体的分支机构可以汇兑缴纳所得税。也就是说,企业在设立分支机构时,设立的分公司可汇兑纳税,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则要分别独立缴纳所得税。
注意:
个人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合伙企业--合伙人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人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
2、适用税率的变化
种类
税率
基本税率
25%
预提所得税税率(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
20%(优惠10% )
两档优惠税率
(1)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2)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l5%
3、应税所得的变化
原税法: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扣除额-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免税收入
新税法: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新)-免税收入-扣除额-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4、税前扣除内容的变化
(1)取消了关于计税工资的规定。新企业所得税法取消了原税法中关于计税工资的规定,在新所得税法下,真实合理的工资支出可以直接全额扣除,所强调的实际发生、与收入有关与合理性。
(2)公益救济性扣除限制放宽。
捐赠项目
税前扣除方法
要点
公益性捐赠
限额比例扣除
①限额比例: 12%;②限额标准:年度利润总额×12%;③扣除方法:扣除限额与实际发生额中的较小者;④超标准的公益性捐赠,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非公益性捐赠
不得扣除
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应作纳税调整
(3)广告费的扣除有所调整。
在原国税发[2000]84号文中规定,纳税人广告费支出不超过销售收入2%的,据实扣除,超过部分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扣除最高限额
销售(营业)收入×15%
实际扣除数额
扣除最高限额与实际发生数额孰低原则。例如:纳税人销售收入2000万元,广告费发生扣除最高限额2000×15%=300万元。
(1)广告费发生200万元:税前可扣除200万元
(2)广告费发生350万元:税前可扣除300万元
超标准处理
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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