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性别男,住址
合伙人:***,性别男,住址**城关中街9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开发“**一品康城”房地产项目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明确责任,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伙项目
合伙项目为一品康城高层商品楼开发,设计建筑面积约为21000平方米,设计为19层,项目总价值约为48300万元。
合作形式
根据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采用合作开发、分工管理、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合作形式。合伙人均以****开发公司管理人员的身份参与。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自2010年4月21日起,至本项目完成为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本合伙项目包括实物拟定筹资肆佰万元(如项目需要,按股权比例继续出资)。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2、合伙人***以实物土地和现金出资(其中土地2000平方米折算人民币壹佰捌拾万元,现金贰拾万元),计人民币贰佰万元,占投资总额的50%。
合伙人***以实物土地和现金出资(其中土地200平方米折算人民币陆拾万元,现金壹贰拾万元),计人民币贰佰万元,占投资总额的50%。
3、各合伙人的出资,于2010年4月30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5%/月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财务清算报表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①需有正当理由并提前三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②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③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处理好外部关系,证照等手续办理、资金筹措、银行贷款办理工作;②工程建设合同的执行等事项;
2、***具体负责财务管理、售楼,合伙债务的清算及支付。
3、合伙人的其他约定: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项目已经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会计事务所(或合伙人共同认可的其他财务人员
)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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