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食品微生物检验的基本程序
本章的主要内容
食品微生物检验的一般步骤
检验前的准备
样品的采集
样品的送检
样品的处理方法
致病菌检验参考菌群的选择
样品的检验
检验结果的报告
样品采集
样品处理
样品保存
选择参考菌群
检验前的准备
菌落总数
大肠菌群
致病菌
分离培养
分离培养
增菌
纯化
染色镜检
生化试验
血清学试验
动物试验
结果报告
准备好所需的各种仪器。
按技术要求将各种玻璃仪器进行清洗、烘干、包扎、灭菌,冷却后送无菌室备用。
准备好所用的各种试剂,做好普通营养琼脂或其他选择必培养基。
做好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的灭菌工作,提前1h灭菌30~60min.
工作衣、鞋、帽、等灭菌后备用。
工作人员进入无菌室后,实验没有完成之前不得随便出入无菌室。
(一)采样的目的和意义
便于食品卫生质量监督管理
鉴别食品中是否存在有毒有害物质。
为新产品、新资源利用、新食品化工产品、新工艺投产前进行卫生鉴定。
(二)样品的种类
大样,就是一整批;
中样,是从样品中各部分取得的混合样品,一般为200g;
小样,也称检样,做分析用的,一般为25g。
(三)采样的步骤
采样前调查→现场观察→确定采样方案→采样→样品封存→开具采样证明
(四)采样的要求
1、严格遵守样品采集的操作规程。
2、所采样品必须具有代表性。
3、采样操作要防止污染,防止变质、损坏、丢失。
4、不得加入防腐剂、固定剂等。
5、样品采集和现场测定必须有二人以上参加。
(五)食品微生物检验的采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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