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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离职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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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离职管理制度
年月日
离职管理制度(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总部)人员离职程序,保证集团(总部)员工的合理流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集团(总部)所有岗位的离职管理。
第三条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集团(总部)离职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章离职分类
第四条辞职:员工因个人原因辞去工作。
第五条辞退: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其工作岗位或公司因不景气原因裁员。
,将给予辞退;
,将给予辞退,由人力资源部提前3日通知员工;
,集团(总部)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
,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其工作;
,超过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健康状况仍未改善者;
(非职业病)或非因公负伤,在医院证明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又无其他工作可安排者;
(总部)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需裁减员工时;
,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按合同及双方约定处理。

,如严重违反集团(总部)制度,给集团(总部)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者,将予以解雇;
,将予以解雇;
(总部)规章管理制度规定可以解雇的其他情况发生时。
第六条自离:员工连续3天以上不到公司上班,且不办理正常离职手续而离开公司可视为自离。
备注:属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的离职处理依《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第三章离职程序
第七条离职(辞职、辞退)申请:
,但员工严重违反集团(总部)规章制度及奖惩制度者,公司可直接辞退,具体时间规定如下:
:3天
、职员、初级技术员、技术员:15天
、高级专员、工程师:30天
、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管理人员:30天
:申请日为领取《员工离职申请表》当日,离职日指正式离开集团(总部)之日;
《员工离职申请表》,公司辞退员工由部门主管提交《解聘申请表》、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确认,呈管理中心总经理审核、总裁核准。
,面谈内容如下:
;
;
;
;

第八条离职移交:
,到人力资源部领取《离职移交会签表》,进行办理工作移交手续,移交内容如下:
:分为工作移交、文件移交和物品移交等方面;
:办公室钥匙、电话机等办公用品、固定资产、书籍等方面;
:计算机类资产、U盘等方面;
:工作牌、工资结算、书籍等方面;
:借(扣)款结算等方面(上述手续结束后方可办理)。
,或损坏集团(总部)财务者,将追诉离职人员赔偿责任,根据公物之订购价格予薪资中抵扣;
《离职移交会签表》进行相关工作移交,接交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对移交情况进行签字确认后,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查确认,最后报上级领导最终审批;
,其个人工资在其与公司办理合同终止或解除手续完毕之后,由公司一次性付清其工资。
第九条离职其它规定
,一律按旷工论处,超过三日未补办离职手续者,由集团(总部)人力资源部予以公告,集团(总部)暂不予核发工资,且集团(总部)仍可追究其违约责任。自动离职者自离职日起算15个工作日未返还集团(总部)办理手续的,集团(总部)给予除名处理。
(辞)职生效时,其与公司之劳动合同即时解除,由人力资源部门向当地劳动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辞)职规定办妥离职手续且合同未到期者,公司可按劳动合同规定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十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依其他补充解释、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本制度解释权归集团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
第十二条本制度经集团总裁核准后实施执行,修改时亦同。
相关附件:



使用表单:
-GL-A04-01()员工离职申请表
-GL-A04-02()解聘申请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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