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法_海牙-维斯比-汉堡规则比较图.34066516《海牙规则》
《维斯比规则》的补充
《汉堡规则》的补充
中国海商法的规定
提单的证明力
承运人收到货物的初步证据
对托运人是初步证据,对提单受让人是最终证据
——
——
承运人的基本义务
(1)船舶适航的义务(2)管货义务
增加:管船义务(取消了航行过失免责)
(1)适航义务;(2)管货义务(航行过失可以免责)
责任基础
不完全过失责任(航行过失免责)
完全过失责任、推定过失责任
不完全过失责任,同海牙
承运人的免责
包括承运人的驾船管船过失(共17项)
(1)取消了航行过失免责
(2)取消了火灾的免责(但是需要索赔人证明承运人、雇佣人、代理人的过失,可行性不强)
航行过失免责+无过失免责,不包括火灾过失免责(少于海牙,多于汉堡)
责任期间
“钩至钩”
收到交
(1)散货,装到卸
(2)集装箱运输,接到交
赔偿限额
每件或每单位不超过100英镑
每件或每单位1万金法郎,毛重每公斤30金法郎,高者为准
每件或每公斤835特别提款权,,高者为准
,或每公斤2特别提款权。(同1968维斯比规则)
索赔时效
(1)提货时发现,当时提出
(2)损害不明显,3日内提出
(1)提货时发现,次日提出
(2)损害不明显,15日内提出
(3)迟延交付应在收到货后连续60天内提出
(1)提货时发现,当时提出
(2)损害不明显7日内提出,集装箱15日内提出
(3)迟延交付应在收到货后连续60天内提出
诉讼时效
1年,自货物交付或应当交付之日起算
1年,双方协商可延长。对第三者的索赔期限,还有3个月的宽限期
2年,双方协商可延长。对第三者索赔90日宽限期
1年
货物的适用范围
不适用于舱面货和活牲畜
(1)可以依约定、惯例、法律在舱面装货,若擅自则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2)对于活牲畜承运人
国际商法 海牙-维斯比-汉堡规则比较图.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