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管理三教程教案.ppt第16章劳动关系管理
主讲:郭淑英教授
2006-8-29
(二)劳动者的权利义务
《劳动法》具体规定劳动者主要有8项权利和4项义务。
(三)组织的权利义务
《劳动法》具体规定组织主要有5项权利和5项义务。
劳动者的权利义务
依照我国劳动法,员工享有的主要权利是:劳动权、民主管理权、休息权、劳动报酬权、劳动保护权、职业培训权、社会保险、劳动争议提请处理权等。
员工承担的主要义务是:
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学****政治、文化、科学、技
术和业务知识;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保守国家和企业的机密。
(三)组织的权利义务
组织享有的主要权利是:依法录用、调动和辞退职工;决定企业的机构设置;任免企业的行政干部;制定工资、报酬和福利方案;依法奖惩职工。
组织承担的主要义务是:依法录用、分配、安排职工的工作;保障工会和职代会行使其职权;
按职工的劳动质量和数量支付劳动报酬;加强对职工思想、文化和业务的教育、培训;改善劳动条件,搞好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
二、劳动关系处理策略
常见的劳动关系处理策略主要有以下三种:
(一)产业关系策略当组织面对劳动关系事务是根据其组织目标所决定采取的政策称之为产业关系策略。产业关系策略以组织是由单一目标支配或允许不同存在目标来区分,有一元论、多元论和新一元论。
一元论的观点认为组织是一个和谐个体,为共同目标存在。在员工与企业目标一致的情况下,没有利益冲突,而工会则被视为组织的非法入侵者。
新一元论将理念应用于企业的主要目标。它以市场中心、管理主义和个人主义为导向,期望获得员工的忠诚、顾客的满意以及产品的比较竞争优势。在劳动关系上,新一元论强调有承诺、有动机以及良好训练的员工是企业成功的关键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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