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元六、良好生产规范(GMP)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良好生产规范(GMP)概述
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的内容与要求
食品生产良好生产规范的文件管理
食品加工企业对环境、厂房、车间、设备、工艺、原料、人员有什么要求?
第一节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MP)概述
一、GMP的概念
GMP是为保障产品质量而制定的贯穿生产全过程的一系列控制措施、方法和技术要求,是一种重视生产过程中产品品质与质量安全的自主性管理制度,也可以说是一种具体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
GMP的主要内容有下面几方面:
(1)对加工环境、厂房设施与结构的规范性要求。
(2)对加工设备与器具的规范性要求。
(3)对加工过程中用水的规范性要求。
(4)对原辅材料管理的规范性要求。
(5)对生产管理(加工、包装、消毒、标签、贮运等环节)的规范性要求。
(6)对成品管理与实验室检测的规范性要求。
(7)对企业卫生设施的规范性要求。
(8)对卫生和食品安全控制的规范性要求。
(9)对人员卫生管理的规范性要求等。
二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MP)的起源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根据修改法的规定,制定了世界上第一部药品的GMP,并于1963年通过美国国会第一次以法令的形式予以颁布。
1969年,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将实施GMP管理的观点引用到食品的生产法规中。
WHO在1969年第22届世界卫生大会上,向各成员国首次推荐了GMP。
三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MP)在国际组织和世界各国的发展与应用情况
(一) CAC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颁布的国际标准及文件共有13卷,包括237个食品产品标准,41个卫生或技术规范,2374种农药残留限量、1005种食品添加剂、有关农药兽药的规定等。
(二) 美国
1963年FDA制定了药品GMP,并于第二年开始实施。1969年美国又公布了《食品制造、加工、包装储存的现行规范》,简称CGMP或FGMP基本法。
1969年美国公布的《食品制造、加工、包装储存的现行良好制造规范》主要内容包括:
A部分——总则:定义、现行的良好操作规范、人员、例外情况;
B部分——建筑物与设施厂房和场地、卫生操作、设施卫生和控制;
C部分——设备和工器具;
D部分——(用作预留未来补充);
E部分——生产和加工控制、仓贮和分销;
F部分——(用作预留未来补充);
G部分——缺陷水平部分。
美国
21CFR part 110:适用于一切食品的加工生产和贮存
21 CFR part 106 适用于婴儿食品的营养品质控制
21 CFR part 113 适用于低酸罐头食品加工企业
21 CFR part 114 适用于酸化食品加工企业
21 CFR part 129 适用于瓶装饮料
加拿大
卫生部(HPB)按照《食品和药物法》制定了《食品良好制造法规》(GMRF)
欧盟
在欧盟,GMP法规包括以下:
93/493EEC适用于水产品加工企业;
92/5EEC 适用于肉制品加工企业;
92/46EEC 适用于乳制品加工企业;
89/437EEC 适用于蛋制品加工企业;
91/492EEC 适用于双壳贝加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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