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第2次任务_0069商法-第2次任务_0069试卷总分:100 测试时间:90分钟 试卷得分:0一、判断题(共 30 道试题,共 15 分。) 得分:151. 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法定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满分: 分2.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满分: 分3. 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 满分: 分4.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不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满分: 分5. 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满分: 分6. 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因此要求其退伙。 满分: 分7.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以外的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满分: 分8.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满分: 分9. 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超越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履行职务,或者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满分: 分10. 合伙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前,合伙人不得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合伙业务。 满分: 分11. 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财产及其权益受法律保护。 满分: 分12. 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不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满分: 分13. 订立合伙协议、设立合伙企业,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满分: 分14. 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 满分: 分15.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人。 满分: 分16.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人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满分: 分17.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不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满分: 分18.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满分: 分19. 合伙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满分: 分20. 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满分: 分21. 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满分: 分22. 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不可以由合伙人协商确定。 满分: 分23.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满分: 分24. 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 满分: 分25. 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满分: 分26.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 满分: 分27. 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应当在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内履行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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