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符合环境保护规定的自评报告我单位宁夏吴忠运风2号风电场(运达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于2011年3月14日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批准,批准文号为宁环表【2011】26号。项目中1-33号机组,于2012年4月1日开工建设,计划于2013年12月2日投入运行。我单位已经对以上机组及其配套工程环境保护状况进行了自评,经评定,以上机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已按照经批复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要求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指标均符合经批复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要求。单位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年月日
环保自评报告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