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法律制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法律制度一、概述二、预防与应急准备三、报告与信息发布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五、法律责任一、概述2003年5月7日国务院第7次常务会议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5月9日公布与实施(一)立法背景(BackgroundofLegislation)国际背景国内背景SARS暴发1、美国炭疽危机AnthraxinUSA1990–2002某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经济影响英国—疯牛病>90亿美元1990-1998坦桑尼亚霍乱3600万美元,1998日本疯牛病27亿美元,2002秘鲁—霍乱海产品出口障碍,1991美国—大肠杆菌0157食物召回/定期销毁香港—禽流感屠宰家禽,1997印度—鼠疫17亿美元,1995L马来西亚—Nipah生猪屠宰,1999上海甲肝暴发山西朔州毒酒事件南京汤山中毒事件河北白沟苯中毒事件报告非典病例非典肺炎死亡病例医务人员感染医务人员死亡5327349900多30多(二)概念(definition)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重大传染病疫情:某种传染病在短时间内发生,波及范围广泛,出现大量的病人或死亡病例,其发病率远远超过常年的发病率水平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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