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要求,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决定,自2018年7月起在全区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为切实做好自治区专项治理工作,特制定此方案。一、目标任务依法查处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严厉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及通过网络制假售假行为,严肃查处从业人员持假冒特种作业证上岗作业行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特种作业操作证考核发放和信息查询,实现用人单位特种作业操作证查验率达到100%,特种作业人员依法持证率达到100%,无证上岗的100%通过参加规范的特种作业培训考核依法取证,兜售假冒证书的假冒政府网站100%关闭的目标,坚决打赢整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主动战。二、治理重点(一)对不法分子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进行治理,严厉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违法行为。(二)对假冒政府网站从事虚假信息兜售、制假售假行为进行治理,净化特种作业操作证查询网络环境。(三)对用人单位不查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默许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持假证上岗进行治理,督促用人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四)对特种作业人员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等行为进行治理,依法打击使用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违法行为。三、治理时间和步骤2018年7月开始至2018年底,分三个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7月30日前)。研究印发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深入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安排专项治理行动。各地安委会办公室、各有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周密动员部署,明确具体工作任务,细化整治措施,建立长效机制,有序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二)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7月31日至12月10日)。按照专项治理行动工作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自查,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全部依法持证上岗。特种作业证考核发证机关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考核发证工作流程,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肃查处无证上岗和持假证上岗行为。严厉打击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及时封堵或关闭假冒网站。(三)总结阶段(2018年12月11日至12月底)。对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进行总结梳理,总结工作经验,固化工作措施,形成常态机制。四、职责分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监管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全面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违法行为。(一)各级安委会职责: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安委会是组织实施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相关部门职责,统筹协调、组织部署和宣传教育专项治理行动,每月25日前统计汇总上报本地区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推动落实本地区专项治理行动各项工作。(二)考核发证部门职责:安监、煤炭、公安、住建、质监等相关特种作业考核发证部门要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和其他相关规定的特种作业内容,落实监管职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细化整治措施,组织开展本部门、本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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