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储粮山东分公司
中央储备粮仓储精细化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中央储备粮仓储管理,实现仓储管理的流程化、数据化、系统化和标准化,根据《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粮油储藏技术规范》和总公司《中央储备粮仓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山东分公司辖区各中央储备粮承储单位,在承储中央储备粮过程中,应当遵守本办法。
三、中央储备粮仓储精细化管理,就是以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以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为目的,运用现代化的科学管理方法和科技手段,对仓储管理的各个环节实施精细、准确、快捷的规范和控制。认真落实“两个确保”和“三个严格”要求,不断优化仓储作业流程,细化仓储管理制度,量化仓储管理标准,达到“三精五细”的管理目标,即管理精心、业务精通、人员精干和细验、细量、细查、细记、细分。
四、中央储备粮仓储精细化管理,包括库区管理、仓房管理、出入库管理、日常管理、质量管理、机械与器材管理、储粮药剂管理、仓储监督管理和日常行为管理等。
第二章库区管理
一、库区布局
(一)库区规划合理,按照功能划分为仓储区、办公区、生活区,各区域保持相对独立。
(二)库区布局规范,库区仓房排列整齐,道路通畅,各建筑物之间的间距符合消防要求。
二、库区条件
(一)库区应选择在地势较高、地下水位低、四周排水畅通的地方。防洪能力要达到抵御50年一遇的标准。
(二)库区距离化工企业、加油站、液化气站等污染源和危险源1公里以上。
(三)根据仓库容量,配备消防器材设备,并按规定在固定地点存放。
三、库区环境
(一)仓房内外墙壁粉刷颜色统一为浅色。仓房檐口、腰沿颜色统一,门、窗、护栏、爬梯、通风口统一为中蓝色,消防栓统一为红色,消防箱、配电箱表面有红色警示标志,配电箱安装锁具。
(二)仓墙表面干净无浮尘、无锈迹、无斑点、无起皮。硬化地无坑凹、无积水,无卫生死角,全天保洁。明沟、排水池和下水道畅通,储油区地面无油迹。
(三)库区内各种电线、电缆埋地敷设,无架空线及乱拉乱扯现象。
(四)库区内禁止放养家禽等动物。
四、库区标牌
(一)粮库大门标牌制作规格、样式、悬挂位置统一。
(二)库区显著位置仓房山墙有中储粮标志。库区有安全储粮、消防等标语和车辆限速、禁止烟火等标志。
第三章仓房管理
一、仓房条件
(一)仓房地坪能承受粮堆压力和适应粮食装卸作业要求,面层应有一定的吸湿性。地坪整体结构完好、平滑,无裂缝。每次装粮前及出粮后要对地坪进行检查维修,填写《仓房及设施检查维修记录表》(附件2-11)。
(二)墙壁完好、坚固,内侧平滑。内墙装粮线以上10cm至仓底必须采取防潮处理。每次装粮前及出粮后要对仓墙进行检查维修,并做好维修记录。
(三)仓顶屋面蓄水24小时以上不发生渗漏,排水通畅。每年雨季、冬季前应对屋面进行检查和清扫,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并做好维修保养记录。仓顶应增设吊顶或采取其他隔热保温措施。
(四)门、窗为钢质骨架,具有隔热、保温、密闭性能,并具备防鼠、雀、虫功能。
(五)仓房、油罐安装避雷装置,每年雨季前须经气象部门检测。
二、仓房环境
(一)中央储备粮应储存在质量完好、储粮设施齐全的仓房内,配备粮情检测、机械通风、环流熏蒸系统,积极应用智能通风系统。
(二)保持仓内外清洁整齐,做到“仓内面面光、仓外四不留”。仓房内地面、顶棚、四壁清洁,无蛛网、无灰尘、无杂物、无虫尸,无卫生死角。
(三)散装粮粮面平整。包装垛按“井”或半“非”字型排列,堆码整齐。
(四)储存中央储备粮的仓房、油罐必须悬挂统一规格的仓号牌(附件2-1)和专仓牌(附件2-2)。非中央储备粮仓房、空仓不得悬挂专仓牌。
(五)仓门入口必须设置带扶手的金属斜爬梯,倾斜角度≤60°。仓门上方平台安装金属护栏,其高度不得低于1 m。
(六)仓内安装工具箱,统一材质、规格,统一放置在仓门一侧,新建仓房工具箱应采取嵌入式设计。
第四章出入库管理
一、入库
(一)仓房及器材的准备
1、根据入库计划、粮食品种、质量及库区仓房布局,合理安排仓容、场地。
(1)中央储备粮应做到品种、等级、安全和非安全水分、新陈、虫粮和无虫粮
“五分开”。
(2)用于储存中央储备粮的仓房,散装粮粮面不得超过设计堆粮线高度;包装粮垛与垛之间应留不少于60cm宽的走道,垛与仓墙之间的距离不得少于1m。
2、根据入库进度,及时对准备入粮的仓房及场地卫生进行彻底清扫。采取措施对仓房进行消毒,彻底消灭空仓内藏匿的害虫。消毒结束后,要将消毒情况登记到《粮食熏蒸作业记录簿》(附件2-17)。
3、在入粮前7天内,责任保管员对粮情检测、环流熏蒸、通风系统等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填写维修记录。如果存在问题,仓储科报请分管主任,督促有关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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