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良玉“交通肇事案”庭审记录 特别感谢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王思璟在2月1日庭审以及在此前后采访中的卓越努力,由于王思璟的的努力才使得王思璟、刘建锋等能排除干扰顺利进入法庭听审。此记录根据庭审时的多份记录和庭审现场旁听者的记忆整理而成,最主要根据刘建锋、王思璟等的笔记等听审记录,由于采自现场记录,整理者竭力对庭审原样记录,但实不可能,因此略有脱漏望见谅。感谢中国经济时报记者欧阳艳琴不辞辛劳将该记录整理成文。 庭审时间:2011年2月1日上午8:30——午间13:15左右地点: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第五法庭审判长:方孔强审判员:赵少华人民陪审员:南慧蔚书记员:高文丹周鹏宇公诉人:乐清市人民检察院林宏炽、余乐燕诉讼代理人: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斯伟江被告辩护人: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律师 周光、吴之欧被告人:费良玉证人,全案仅黄标一位证人到庭参加庭审。诉讼代理人斯伟江接受死者钱云会之父钱顺南的委托参加庭审。死者钱运会的亲属无一人出现在庭审现场。费良玉家属二人旁听了审理全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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