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审查方法和评价准则为了规范保健食品地生产,提高保健食品企业地自身管理水平,加大对保健食品行业地卫生监督管理力度,保障消费者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和《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17405),勿做商业用途审查内容见《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审查表》.审查程序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以下简称GMP)实施情况地审查分为资料审查和现场审查两方面,,勿做商业用途具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提出申请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自查结果认为已经或基本达到GMP要求地,可以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提交以下资料: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1、申请报告;2、保健食品生产管理和自查情况;3、企业地管理结构图;4、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地复印件(新建厂无需提供);5、各剂型主要产品地配方、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工艺流程图;6、企业专职技术人员情况介绍;7、企业生产地产品及生产设备目录;8、企业总平面图及各生产车间布局平面图(包括人流、物流图,洁净区域划分图,净化空气流程图等);9、检验室人员、设施、设备情况介绍;10、质量保证体系(包括企业生产管理、质量管理文件目录);11、洁净区域技术参数报告(洁净度、压差、温湿度等);12、其他相关资料.(二)资料审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企业提交地申请文件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进行资料审查,通过资料审查认为申请企业已经或基本达到GMP要求地,书面通知申请企业,,也应书面通知申请企业,,勿做商业用途(三)“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审查表”(表1)为基本依据,对被审查企业进行现场审查,对于现场审查中发现地事实和情况应该记录在案,,勿做商业用途(四)出具GMP审查结果报告审查人员对现场审查地结果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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