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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GO的注册和政府之间的策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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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GO的注册与对待政府的策略
一、原文:
上海市闸北区热爱家园青年社区志愿者协会注册情况介绍
(案例摘自绿根力量NGO能力建设培训教材,特此感谢)
1. 挂靠与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复旦大学学生法律援助中心下属的平民村工作站
       2000 年8 月,九位志同道合的年青人聚到了一起,一起讨论开展志愿活动为社会的弱势群体提供志愿服务。也许是由于他们都有着相同的经历,都曾经参与或正在参与一个学生志愿者组织――复旦大学学生法律援助中心的活动,因此经过几次讨论他们决定在上海市卢湾区五里桥街道下属的平民村小区开展义务法律咨询和宣传活动。
       在志愿活动开展的初期,志愿者们为了使自己的身份合法化曾试图以民间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形式进行注册,并就此走访了上海市有关民政局和司法局,但由于无任何政府部门愿意作为主管部门而根本无法进行注册。在此情况下,志愿者们经过几次讨论,决定以复旦大学学生法律援助中心下属的平民村工作站的名义在平民村小区开展活动。同时为了增加志愿者团体的名义上的合法性,志愿者们与复旦大学法律系刘希贵教授建立了良好的私人关系,并在任何重大的场合(主要是与街道官员和社区居委会负责人见面)时邀请刘希贵教授作为志愿者方的代表出席。通过这样的形式使五里桥街道官员以及社区居委会的负责人很快取得了对志愿者的信任,并同意志愿者们进入社区开展志愿活动。在2000 年12 月到2001 年6 月的期间内,志愿者们以复旦大学学生法律援助中心的名义还取得了瑞典国际开发署通过瑞典无国界律师给予的一年期的项目资助。
,无合法身份的NGO组织:热爱家园青年社区志愿者行动网络
       但隶属于复旦大学学生法律援助中心使志愿者团体的自主发展受到了很大的影响,
(1)首先是境外基金会的捐助必须进入复旦大学的帐户,志愿者们无法控制该款项;
(2)另外学生志愿者团体的名义也严重影响吸收已经工作的青年志愿者的加入。
       为了更好地自主发展,志愿者们又经过多次讨论,于2001 年7 月在香港注册成立NGO 组织,定名为热爱家园青年社区志愿者行动网络,简称热爱家园。从这时开始,热爱家园开始以独立的NGO 的面貌在上海活跃起来。虽然作为一个在香港地区注册的社团仍然无合法的身份在上海开展活动,但有了独立控制的帐户以及响亮和充满朝气的名称,使热爱家园能够得以迅速发展起来。
3. 挂靠于合法NGO——合法NGO组织的下属团契:上海基督教青年会的下属团契
       在这期间,为了增强热爱家园在上海以及国内活动的合法性,热爱家园在上海基督教青年会的支持下,通过其核心成员自愿加入上海基督教青年会的方式成为了上海基督教青年会的下属团契,从此在一些正式场合当推敲起热爱家园的合法身份时,热爱家园便以上海基督教青年会的下属团契的面目出现。
       此后热爱家园开展的项目拓展到法律援助、环境保护教育、青年茶会、高原绿洲藏区教育医疗援助和太阳花民工子弟小学关爱等五个领域,同时参加热爱家园活动的志愿者人数也增加到50 人以上。热爱家园还先后获得了香港乐施会、加拿大国际发展署、香港陈一心基金会等机构的资金支持。
:上海市闸北区热爱家园青年社区志愿者协会
       当一个组织不断发展壮大的时候,如果一直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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